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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第四批合格电动车申报8月12日开始

A-A+2014年8月1日09:48海南特区报 评论

  日前,记者从海口市质监局了解到,《海口市合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登记目录》(第四批)申报工作将从8月12日开始。届时,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在海口市委托授权的经销商可带齐材料到滨海大道42号海口市政务中心五楼(海口质量技术监督局办事窗口)办理申请手续。申请时间为2014年8月12日起至8月29日(节假日除外)。而相关材料可登录海口市政府服务网(http://www.haik-ou.cn)获取,咨询电话为:68522129。

  据介绍,依据国家标准,合格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小时;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公里;蓄电池标称电压不大于48伏;轮胎宽度应不大于54毫米;制动性能及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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