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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服毒女车主后悔得罪人:不少人都被撤职了(2)

A-A+2013年12月4日10:49华商报评论

  即使按照55拉吨,她一趟下来也只能盈利323元,还不包括吃饭、喝水的钱。

  业务相对多一些的货车司机,一般去徐州的时候会运一些货,回来时再运一些货。而对于“新人”刘温丽来说,很少有机会能联系上来回都有活儿的机会,只能硬着头皮来,“不干赔得更多。”

  刘温丽说,11月14日这趟从宿州拉到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的石子,每吨运费也就十几块钱,还要空车回来,一天下来,即使超限也就能挣600多元,如果不超,挣得就更少。

  “我确实超限了。”昨日,刘温丽回忆。“我当时身上300块钱都不到,给他们说,放过一次吧,他们也不相信,我当时确实没有钱了。”于是双方开始对峙。

  7小时“对峙”后 她喝下了农药

  直至次日凌晨零时许,对峙已经持续7个小时。刘温丽说,当时她看见几辆货车从身旁经过,比自己的货车超载还要严重,便质问运政工作人员,“为什么不罚他们?”刘温丽的司机都听说,现在每月只交3000元月票已经不行了,还得另外拿钱打点。这种说法,事后遭到路政部门的否认。

  刘温丽说,当时她觉得对方在欺负人,非常生气,便拦了一辆出租车,“气的是,才把月钱交了十几天,现在又查我们。”

  “我当时就一个想法,你们逼得我活不了了,弄这事,没挣多少钱,走哪儿哪儿还都要罚钱,我不想活了。”刘温丽说,她在附近的一家店里买了一瓶农药,再次回到现场。

  “你要不让我过,我就死给你看。”刘温丽说,当时路政和运政的人群中,有人说了句“那你死,你死跟我们没关系。”刘温丽已经记不清是不是这句话点燃了她的怒火。但她的家人说,刘温丽打开了瓶子,喝下了农药。刘温丽说,农药下肚后,她头晕眼花,感觉腹部、肺部火辣辣的疼,周围人都乱了。王师傅说,刘温丽喝药后,路政和运政的人都跑了,他们赶紧拨打120,将她送往医院。

  到了医院,医生便对刘温丽下了病危通知书,由于农药进入肺部,随时都有肺部衰竭的可能。

  据新华社报道,刘温丽的哥哥刘怀洲说,当天刘温丽喝药后路政部门在场的几位负责人立刻开车走了,执法车也拒绝送人去医院。永城公路局路政大队大队长高永福此前称,不知车主喝药。

  而刘温丽的车始终停在事发现场,从11月14日到11月25日,路过沱滨路附近的司机都能看到,那里停着一辆半挂货车,前后各停着一辆运政面包车,车上多名身穿运政制服的工作人员守在那里。

  她现在也觉得“自己做错了事情”

  经过抢救,刘温丽的命保住了。11月27日,她决定出院,“还有那么多贷款没还呢,治不起。”如今,刘温丽每天要到村里的卫生所挂几瓶吊瓶,“能省点是点吧。”

  出院前,永城市公路局给刘温丽拿了3万元医药费,被扣的车也放了。时至今日,刘温丽还很好地保留着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医生用钢笔在上面写着“有机磷中毒”。她说,当时路政和运政的人都说她没有喝农药,她就是想拿着这个证明,告诉他们,她当时真的喝了,真的被逼得没办法了。

  12月1日,永城市委外宣办对此事进行通报称:此事发生后,永城市委、市政府立即召开会议采取果断措施,提出明确要求:一成立联合调查组,迅速查明事情经过,拿出严肃处理意见;二责成市交通局党委、公路局党组写出深刻检查,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三及时向社会发布调查处理情况;四及时做好已出院当事人的善后关爱工作;五加强对交通、公路系统及执法部门执法情况的监督和整顿工作,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目前,河南省交通厅已介入调查,路政和运政相关负责人已被停职或免职,交通局分管领导也受到处理,但截至昨日记者发稿前,对于月票究竟存不存在?合不合法?执法车是否置服毒车主不顾,见死不救?一年罚款多少?罚款流向何方?等详细调查细节,永城尚未对外发布。

  王师傅说,他没想到,事情能闹这么大。刘温丽说,央视报道后,儿子看到了这则新闻,他告诉刘温丽,“妈妈上电视了。”但儿子觉得,妈妈做错了什么事情。

  刘温丽也觉得“自己做错了事情”,她说,早知道事情是这样,当时就是借钱,也应该把罚款交了,不该因为自己的“倔脾气”,去喝农药,弄得自己的身体也不好了,还让全家人担心。更重要的是,事情发生了,把那些部门的人都处罚了、撤职了,得罪了不少人。自己的货车以后还要在这条路上跑,还有还那么多贷款。

  “我当初也不知道哪根筋不对了,弄这个货车干啥,在家待着多好。”刘温丽躺在床上,抱着被角哭了起来。

  治理公路“三乱”需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如今,刘温丽性命无虞,但这起因公路乱收费引发的惨剧却让很多人看到:如不及早理清公路“三乱”现象,类似的悲剧仍有可能重演。王金伍说,涉及治理“三乱”的有关部门就有十几个,包括交警、运政、路政、城管、环境、卫生、林业、盐业、质监、工商等,由于各部门虽都有法可依,但处罚标准、金额多少又不一样,这种情况下,货车司机压力很大。

  他以3轴货车举例,交警部门颁发的行驶证上的载重量是21吨,超过这个数就算超载。而交通部门颁发的营运证上虽然也标明载重量是21吨,但养路费则按30吨标准收取,这比21吨的养路费标准每月高出了1000多元。也就是说,车主拉30吨货物,交通部门是认可的,交警部门则认为超载了。

  这必然导致一个问题,遵守了《公路法》,却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遵守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货车车主则没利润甚至赔钱。此外,各地对超载的处罚标准不相同让人困惑。按照交通部的规定,每轴载重10吨,6轴以上载重55吨。但河南、湖北、陕西三省各有各的规定。这就造成了多重标准,让人无所适从。

  王金伍说,有些地方,治超部门没有足够的人员经费保障工资支付,他们只能以罚款返还的方式,填补经费不足的问题,如果保障不了经费,公路“三乱”问题依旧很难根本解决。“法律要有统一的标准,才能足够令人信服,解决交叉、多头执法问题,才能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

  日前,新华网发表评论称,在物流业迅猛发展的背景下,超载成为不少车主逐利的一种选择。而肩负管理职能的部分地方公路执法部门以“养鱼执法”进行变相权力寻租,以至于“月票”“年票”层出不穷,治超陷入“越治越超”的恶性循环。

  如何治理,该评论文章称:如何治理公路“三乱”之所以愈演愈烈,也不乏监督机制不完善、问责机制不健全、追责机制不到位的漏洞;而“三乱”之所以久治不愈,更有部门利益的强力阻挠。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整治公路“三乱”,不仅要对恶例施以铁腕重拳,更要大刀阔斧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昨日中午,刘温丽躺在自家的一间小屋内。胃疼,让她不能大声说话,在这间仅有8个平方米的小屋内,没有任何供暖设备,她只能穿着睡衣,躺在棉被里。

  她说,回到家后,除了亲戚,也没有什么人来看过她,几乎天天胃疼得让她钻心,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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