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日报客户端丨记者罗霞

  1月11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做好防寒御寒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县政府、各单位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按照省减灾委《关于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新一轮寒冷低温天气防御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抓紧组织实施,切实做好当前防寒御寒工作。

  各市县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落实群众防寒保暖和生产生活各项措施,扎实做好群众安全防寒御寒工作。各市县政府及各有关单位要加大防寒御寒物资保障力度,组织送温暖活动,给困难群众送衣服、棉被、食品等物资,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做好受影响困难群众特别是孤寡老人、妇女儿童等群体的防寒保暖工作。要密切关注低温寒冷天气对百姓农业生产、渔业养殖等各方面各环节的影响。要充分结合疫情防控措施,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温暖安全过冬。

  各市县政府、各单位要加强沟通会商,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落实科学防御措施,因地制宜做好农作物抗寒防寒工作。要建立寒冷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联动机制,重点保障困难群体、农业生产、市场供应、水电气网、医疗救治、游客服务、水陆空交通等方面,最大限度降低低温寒冷等气象灾害的影响及危害。要加强出海渔船回港避浪避寒和安全管理,做好近海养殖区、滨海旅游景区、海水浴场等防范避险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各市县政府、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发布寒冷气候预警,做好宣传发动,提示群众注意添衣加被,做好个人及家人保暖。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深入做好安全提示和检查督促,教育群众不能在密闭房间烧炭取暖,防范发生中毒事故;加强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的相关用电安全防护工作,防范火灾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