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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功大师”王林曾开海南武警牌照车“衣锦还乡”

A-A+2013年8月9日09:13中新网评论

原芦溪县委书记宋迪维、芦溪县长刘家富与王林的合影。新京报记者 刘刚 翻拍原芦溪县委书记宋迪维、芦溪县长刘家富与王林的合影。新京报记者 刘刚 翻拍
原玉女山庄山顶,王林搞来的一架飞机和建筑,该飞机据王林宣传是周恩来总理的专机。新京报记者 刘刚 摄  原玉女山庄山顶,王林搞来的一架飞机和建筑,该飞机据王林宣传是周恩来总理的专机。新京报记者 刘刚 摄

  原标题:王林的生意经:200万接手宾馆,政府无偿赠林地

  “大师”王林如何在他的老家芦溪经营生意?在芦溪,王林曾借款给政府,显示了自己雄厚的资金实力。2001年县政府将芦溪宾馆卖给王林并赠送百亩林地。2007年,王林将宾馆及林地以420万美元(约3400万元)转让,6年获利几千万。芦溪县政法系统内部人士表示转让过程未经过公开拍卖,为让王林拿到宾馆土地,两次虚假流拍,将拍卖价格从750万降至200万。

  2013年8月3日,马云、赵薇拜访王林一个月后,“大师”王林豪宅前竖起了脚手架,鎏金的“王府”二字被铲去。

  当天,王林在网上贴出回应,解释他的财富来源。王林说,他有时候做点生意。另外喜欢买房子,十几年在国内外都有一些房地产投资,这些年行情好赚了不少。

  王林得到芦溪宾馆的过程表明,他的生意离不开政府关系的运用。

  2001年王林200万买下芦溪宾馆,政府送王林百亩林地。6年后,芦溪宾馆和林地420万美元转让。获利数千万。萍乡政法系统一高级官员认为,这是王林在芦溪挖到的“第一桶金”。

  王林的双重身份

  1993年,政府兴建办公大楼,王林捐赠10万港币,进入当时芦溪官员视线

  上世纪90年代初,王林开着武警牌照的小轿车回到萍乡,关于“气功大师”王林的传说,遍布芦溪县城。上世纪90年代在芦溪公安局任要职的人士回忆,当时看见王林使用过多块武警牌照,“有南昌的,也有海南的。”

  王林的拿手绝技是“空盆来蛇”和“空杯来酒”,他凭此进入气功界,并且与当时的警界和政府官员建立了关系。

  当时,王林的名片上有各种名头,“江西省气功学会副理事长”、“江西省公安厅和萍乡市公安局高级顾问”、“江西省和萍乡市政协委员”等。

  在王林的早期相册里,除了中央领导的合影,赣、粤、琼等地政府和公安系统官员均与他有多张合影。

  王林如何取得“第一桶金”,当地流传他的发家史多与广东有关。

  一名芦溪萍乡政法系统高级官员称,王林的发迹是从做“掮客”开始。他说,广东一家大酒店转让,王林凭借官方关系,做中间人,促成低价购买。后获得16%的股份,变现后收获上千万。

  1993年,芦溪区政府兴建办公大楼。回乡的“大师”王林捐赠10万港币,春节时又向民政部门捐赠100床棉絮。

  “芦溪官员知道他有钱了,”当时芦溪县政府的一名工作人员刘成(化名)向记者表示,王林自此进入芦溪官员视线。

  刘成向记者表示,作为回报,县里回赠王林300㎡左右宅基地,距芦溪县政府大门200米,该地后建成别墅。

  1995年,“大师”王林取得香港居民身份,再回到芦溪后已成为一名“港商”。

  借钱给政府

  芦溪法院、武功山风景区都曾经向王林借钱,辞职下海的官员也向王林借钱经商

  “港商”王林的能力最早通过借钱为人所知。

  刘成介绍,王林吴姓同学当时任芦溪县财政局长,通过吴,王林以不同的利息借钱给芦溪的单位或个人。

  王林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在芦溪县政府经济困难时,他曾用比银行还低的利息借给县财政几千万元。

  萍乡武功山风景名胜区此前曾发布通稿介绍经过。“武功山开发初期,在融资无望的情况下, 王林个人借给景区1300万元,年利率4.6%,用于支持武功山的开发。”

  芦溪县法院也向王林借过钱。当时的法院副院长钟炎生回忆,县法院新建办公楼后,缺装修经费,县法院后来找到王林,借款200万,“利息三厘六”,一年后还清。

  政府官员也有多人向王林借过钱。1997年,当时的芦溪区委书记李振元辞职下海。他表示,下海初期,他曾向王林借过两笔钱,“一笔买车借过20万,后来又借过200万,都没有利息。”

  芦溪县之前的财政局吴姓局长和另外一官员向王林借钱经商,后亏损无法按时偿还。王林告状到省里,要求官员还钱。刘成说,2011年前后,江西省政府有关部门还为此专门电报至芦溪县政府。

  “看到王林资金雄厚,加之芦溪宾馆经营不善负债,县里决定把芦溪宾馆转让给王林。”刘成表示。

  1994年,芦溪宾馆动工。宾馆占地50亩,由芦溪县土地局负责,工程费用超200万。次年改由芦溪县建设局经营。

  芦溪县前建设局长刘告生回忆,芦溪宾馆累计贷款700余万,竣工后,包括餐饮、住宿、娱乐,在萍乡数一数二。

  1997年开业时,宾馆主楼、酒店夜总会、桑拿中心,小卖部均建成。此后直到2001年,芦溪宾馆辗转几个承包商经营,均长年亏损,宾馆欠下一些债务。

  2001年下半年芦溪县政府决议,将芦溪宾馆转让给王林。

  虚假流拍

  芦溪县政法系统内部人士称法院未公开拍卖,为王林低价拿到宾馆,两次流拍,价格从750万降至200万

  转让的协议是在夜里签署的。

  一位参与签字的官员回忆,当时县委主要领导临时通知,到“王府”签字,现场除了县委、县政府官员,还有县建设局、法院等多个部门的负责人。

  该官员介绍,芦溪宾馆主体建筑以及50亩土地作价200万转让王林。

  芦溪宾馆当年转让王林时,是否依法经过评估和招拍挂?

  8月6日,芦溪县国土局纪检组长欧阳建良拒绝记者查询档案,称已形成报告交芦溪县委、县政府。记者多次向芦溪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贺启耀提出采访要求,未得到回应。

  多名独立的消息源则表示,宾馆的转让,没有经过招拍挂。

  芦溪县有企业主提出500万买宾馆,未获同意。据举报人的材料,一个拒绝的理由是,“资金不雄厚”、“不利于今后开发”。

  关于芦溪宾馆转让的过程,芦溪县政法系统内部人士称芦溪宾馆破产处理时,法院未公开拍卖,为了王林低价拿到宾馆,第一次虚假流拍,主楼评估价750万,降至500万;后又搞了第二次流拍,把价格降至200万元。“两次降价幅度均违反拍卖法及条例最多降20%的规定,严重违法。”芦溪县政府未对此未回应。

  而据一份芦溪县当地的举报材料称,王林购得宾馆后,不交20万尾款,县法院多次催讨。最后一次几个法官去“王府”要钱。当时芦溪县政法系统人士表示,王林从2楼把20万现金扔下楼,钞票散落一地,法官从地上将20万现金捡起。此消息未得到当事人回应。

  刘成介绍,2001年王林拿下芦溪宾馆时,时任芦溪县委书记的宋迪维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决定将芦溪宾馆卖给王林。

  100亩的赠送

  为了改善招商环境,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统一征地100.9亩,无偿赠送给王林

  王林付出200万在拿到芦溪宾馆的同时,还拿到了芦溪宾馆背靠的100.9亩山地。

  当时这100.9亩山地是以招商引资优惠的条件赠给王林的。“也就是说,王林0元拿到了100.9亩山地”,刘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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