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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贩毒40多公斤 3人一审被判死刑

A-A+2013年8月28日11:27国际旅游岛商报评论

  27日,海南一中院对一宗贩卖、运输毒品40多公斤特大案件作出宣判,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林明进、杨祖兴死刑,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肖海峰死刑,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李顺有期徒刑15年。

  林明进、杨祖兴均系定安县农民,均有犯罪前科。肖海峰系万宁市人,也有犯罪前科。李顺系定安县无业人员。2012年4月初,林明进与莫绍德(另案处理)联系,由林到广东购买K粉卖给莫。之后,林明进又与杨祖兴商定,由林出资并联系在广东的上家购买K粉,杨负责到广东将K粉带回海南。之后,林明进与在广东的上家肖海峰联系购买K粉事宜。5月6至7日,林明进到广东省惠东县,与肖海峰会面,并购买11公斤K粉。5月9日,杨祖兴坐大货车从海口到广东,拿到11公斤K粉后乘车返回海南,将10公斤K粉交给莫绍德,将剩下的1公斤K粉交给林明进。在此期间,林明进一直没离开广东,他再次与肖海峰电话联系,约定购买30公斤K粉。5月15日,杨祖兴坐大车到广东虎门,打电话与肖海峰联系取货。5月16日凌晨,杨祖兴与肖海峰安排的人见面,并拿到30公斤K粉。同日下午,杨祖兴坐车回海口秀英港时,被抓获。

  2012年5月初,李顺与莫绍德商定,将K粉赊给他,等卖了毒品再付款。同年5月10日和16日,莫绍德先后两次分别将3公斤K粉卖给李顺。之后,李顺将购买的K粉出售给他人。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林明进、杨祖兴、肖海峰均提出上诉。李顺服判,表示不上诉。(记者梁振文通讯员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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