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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剑平:让人民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2)

A-A+2014年2月20日17:29海口晚报评论

  吴院长:从大的方面来讲,我们很多老百姓对法律知识都不是很了解, 有的甚至接近于零。所以,这就决定了我们法官办案不能就案办案,不能说案子一判就了事。 判完之后我们还需要做很多的工作。一个是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我们要把审判案件的过程,变成宣传法治这么一个过程,让老百姓对我们的法律知识有所了解,第二案子判完以后,当事人出于这样那样的考虑,可能会上诉申诉,个别还会出现缠诉的现象,这个也要求我们有关的部门比如办案人员,还有我们的立案部门要多做释法释理的工作, 我们的判后解释就是其中的一项, 对当事人的申诉,我们另行组织合议庭成员来专门听取他们的申诉,对申诉进行法律上的解释,错的错在哪里,对的对在哪里。如果是我们的判决确实有误,我们就要启动纠错的程序来纠正。如果是判决正确但当事人理解上有误,那我们就要对他进行法律的解释。指出他错在哪里,为什么说他这样理解不对。通过这些方式,来推动当事人掌握法律知识。

  吕汝亮与海口市医院、卢中致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就是一个典型涉诉信访案件。2009年9月3日,吕汝亮因发热、咳嗽等到卢中致开设的诊所就诊,后左脚和左手乏力,左眼只能朝一边转动。吕汝亮诉至法院要求卢中致与海口市医院承担责任,一审法院认为证据不足驳回诉讼请求。吕汝亮的家属多次向市政府上访和到中院信访。案件上诉到中院后,经审查列入“省领导带案下访”活动。省领导协调多部门筹集司法救助金25万元救助吕如亮继续治疗,吕汝亮撤回上诉、承诺息诉罢访,此案得以妥善解决。

  在李南京等人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蔡英芍被菜刀猛砍身体造成重伤七级伤残,由于家庭贫寒无力支付第二期手术费用,而被告人李南京等未履行赔偿义务,可能错过最佳治疗时机。中院及时为其申请到司法救助金2万元,使其能够及时进行第二期手术。蔡英芍家人非常感动并专程送上“合党心、顺民意、救弱势、护人权”的锦旗,对中院司法为民、人性救助的优良办案作风表示感谢。

  强化监督确保公平正义

  记者:俗话说,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海口中院在接受监督方面,都有哪些制度保障?

  吴院长:我想审判监督要从广义和狭义来讲。广义来讲, 它就是对审判进行监督;狭义来讲是法院本身的审判监督庭、审判监督工作。没有权利的监督必然导致腐败,这个应该从广义上来讲。从广义的角度来讲,最有效的监督就是依法公开。为此我们在三大平台方面着力进行建设:

  第一个是审判流程公开,搭建一个审判流程公开平台, 从立案到审判到宣判到执行,除了法律规定的涉及到国家机密的,涉及到商业秘密的,涉及到未成年人的,还有涉及个人隐私的不得公开外,全部都公开出来。公开后,当事人、社会、爱好研究的这些人士都可以从各种渠道获取相关的信息。

  第二个是裁判文书公开。中院搭建了裁判文书公开平台,这个公开平台,应该说海口中院做得比较早。目前生效裁判文书公开达到了百分之百上网。裁判文书是法院判决物化的一个载体,它既关系我们法院的形象,也关系到承办人的形象,案子办得好不好,有差错,写得乱七八糟,这些都跟法官有直接联系,所以为了强化法官的责任,我们专门制定了纠错的办法, 鼓励社会,鼓励各界来找错纠错,找到错误我们给他一些奖励。奖励的钱从哪来?就从出错法官的工资里面扣。 这样强化法官制订文书的责任。

  第三个是执行信息公开。要求把所有的执行信息都要公开。被申请执行人状况、案件执行状况、标的额大小等等, 所有一应的信息全部公开, 便于当事人监督,也便于社会监督。通过这些方面,我们提高了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现在一般案件审判,除了当事人可以旁听, 社会关注可以旁听外。中院还开通了微博、微信、庭审网络直播等等这样一些手段,把科技化的元素引用到审判里面,拓宽了广大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渠道。

  在接受社会的监督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还有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检察院监督叫做诉讼监督。凡是审委会讨论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案件,我们都能事先邀请检察院派领导来列席我们的审委会,这个列席本身也是对我们的一种监督。我们是所有的案件凡是涉及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我们都邀请检察长来列席我们的会议, 这也是一种接受监督。我们去年专门向人大做了关于审判监督工作的情况报告,人大对我们这项工作给予了有力的推动。 同时我们也跟政协进行了座谈,就民主监督这块也达成若干共同的意向。 同时我们把每个月开庭的日期安排列成一个表,给人大政协送山去,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自行决定他要参加哪个案件的旁听,旁听的同时我们还给他发了一个征求意见表,就他们对案件的审理,法官的表现,写出评价意见,这块也是监督很重要的方面。

  另外,我们拓宽人民陪审员审理案件, 最高院在去年底出台了在今年要实行一个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就是说人民陪审员在去年的基础上要增加一倍,我们在这一块做了很大的努力,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这样的话让群众更加了解司法。 群众更加接近司法,他直接参与对案件的审理, 这些陪审员都是社会的精英,代表,有知识有能力,各方面都表现不错,所以我们聘请了一批这样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 去年我们还专门办了一期培训班, 对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素养这些方面提出了学习要求。对于提高陪审员你队伍素质应该说还是有比较重要的作用的。通过这些方面加强对案件审理的监督指导。

  还有媒体网络的监督。我们采取很多的措施,允许把大门打开,让社会各界都进来。这样便于他们对我们工作进行监督。

  制度改革审判管理创新是抓手

  记者:从以上看出,纵观海口中院一年来的工作,成绩是显著的,这除了得益于院党委的正确领导,全体法院干警的共同努力外,还得益于坚决推进审判制度改革,推进审判管理创新。在这方面都有哪些亮点?

  吴院长:推进审判制度改革,推进审判管理创新是开展法院工作的两个抓手。一年来,我院在八个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努力:

  一是均衡结案初显成效,较好地完成均衡结案的目标任务。

  二是进一步规范审限管理。建立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管理机制,积极落实定期通报及督办制度,促进积案化解。

  三是推进刑事司法改革。积极探索规范新型毒品犯罪等案件的量刑,确保量刑均衡。逐一推进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等制度的落实,确保庭审规范。

  四是认真开展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对中院2012年审结的发回重审、改判案件和人大、政协交办督办的案件等几类重点案件进行了质量评查,并积极整改,评查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五是积极开展制度专项清理。组织开展规章制度清理及废止、修订和完善,对2008年以来中院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系统的清理和修订。

  六是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在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2013年发布的中国《法治蓝皮书》中,中院的司法透明度在全国43个较大的市中级法院测评中排名第一。开通海口两级法院微博,拓宽群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渠道。

  七是推行“法官教法官”和“青年法官导师制”。继续以资深法官为导师,通过“一对一”结对传、帮、带的方式,由资深法官向青年法官传授审判经验、技巧和方法。组建法官讲师团,定期举办导师大讲堂,制定并落实两级法院法官轮训实施方案,不断提高法官司法能力。

  八是加强审判理论研究与成果转化。3项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全部通过验收并获评优秀课题成果,2项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正在推进。4篇调研论文在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等论坛上获奖。2013年再度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在司法理论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中院”。

  特色法庭便民利民

  记者:据我们了解,今年海口两级法院突出了公正司法为民的主线,也为广大百姓提供了很多便民利民的司法服务,您能跟向我们介绍一下吗?

  吴院长: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是人民法院的一个工作主线。目的是让每一个老百姓在案件的审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这块我们从立案开始, 我们就强调要求要司法为民。比如,群众一进立案庭,我们要给他们设立了喝水的地方。尤其咱们海南天气热,喝杯水,解解暑,有一个坐的地方。给他们一个微笑,我们现在开始实行触摸屏,有个触摸屏,用手摸一下,你想要的东西,你通过这个平台来了解掌握,能够要求以最快的速度把案件立下来。给当事人缩短立案的时间。

  在审判的过程中,我们也要求立即送达,书记员、法官助理在送达相关文件的时候,要以最快速度来送达。同时案件的审理也是这样。虽然法律上规定一审案件六个月、二审案件三个月,但是这是法律对全国而言,我们要求法官在规定时间内,尽可能缩短办案时间,这样就可以尽快的解决纠纷。使当事人的权益得到有效的实现。

  执行上也是这样,只要接到当事人的信息,我们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 我们体现一个准、快,加大工作的力度。我们讲,人民法庭是我们法院的桥头堡,基层中的基层,最接近地气,最接近农村的人民群众的。所以我们要求法庭的同志,不能仅仅就案办案,在法庭上办案,而且要到田间地头去办案,要适合农民的作息规律和作息需要去办案,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我们司法为民的宗旨。

  目前,海口市四个区法院均设置了特色法庭,开展更加专业化的审判工作。比如秀英区法院的少年法庭,已经从最初的圆桌审判发展成为帮教制度,有利于未成年犯罪人员的改造。龙华区法院设立的交通事故法庭,是针对目前车辆越来越多的现实需要而设立的,就设在海口市交警支队的对面,如果当时人对交警支队的行政处罚不服,可以立即到对面的交通法庭寻求帮助。美兰区法院设置的医疗事故法庭,已经推行了网上立案,网上交换证据,而当事人不必当庭质证,大大地方面了医疗事故当事人。琼山区法院设立的环保法庭,是应运去年省委提出的建设绿色海南而诞生的,也符合中央最新精神。一些案件的审理已经得到了省里的认可。去年,央视播出的专题片“特色法庭里的特色法官”已经在全国有一定影响。

  特色法庭的特点在于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专业性,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

  链接:“最接地气的法庭”

  在采访吴剑平院长时,他说,美兰区法院灵山法庭是“最接地气的法庭”。

  何谓“最接地气”?为此,记者专门来到灵山法庭。

  美兰区法院院长石鑫告诉记者,之所以灵山法庭是“最接地气的法庭”,主要该法庭的特殊性决定的。

  一是法庭小,管的地方大,四个镇。管的地方远,远到几十公里外的大坡镇、三江镇。为了方便这两地的群众,灵山法庭专门在大坡镇设立了巡回法庭,有案子群众不用跑到灵山来,而是法官去将就当事人。连续三年来,该法庭的收案率是全市四个区法院法庭中收案最多的。

  二是法官“根基深”。法官扎根群众,几十年一直为群众服务,在群众中根基深。灵山法庭的现有三名法官,服务时间最长的庭长周强,已经在此工作29年。其余两名法官已在此工作10年以上。辖区的群众都认识法官,法官也都认识村民。法官看起来有点“土”,穿着像农民,说农民话语,用群众能接受的方式处理案件。

  三是经常在田坎上审案。灵山法庭人均每年受理案件185宗,结案110宗,远超美兰法院本部人均受案110宗。而且,灵山法庭一半以上的案件不在法庭审,而是在田间地头审。为此,该法庭专门备了一辆“审判车”,常备国徽、桌椅、横幅、电脑等审案工具,搬到田间地头去,开设临时苗圃法庭、瓜菜法庭。

  四是法官一岗多职。在灵山法庭,一名法官既要立案、还要送达、开庭、合议、判决、执行,开展“一条龙”服务,一个法官执行完一家基层法院所完成的案件全部判决执行过程。

  敖日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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