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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一纪委副书记因消极缺勤被严重警告记大过

A-A+2014年2月28日18:04人民网海南视窗评论

  人民网海南视窗2月28日电(记者 宁远)记者从东方市有关部门获悉,该市大田镇纪委副书记倪俊强因工作积极性差,长期上班不正常,不遵守工作纪律,未履行工作职责,经常缺勤而被东方市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

  经东方市纪委调查,2011年10月至今,因乡镇换届人事变动,倪俊强由大田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调整为镇纪委副书记,思想上产生消极情绪。2013年8月17日,倪俊强因签到但不在岗被东方市纪检部门诫勉谈话并在全市通报。2013年下半年,倪俊强因工作积极性差,长期上班不正常,再次违反工作纪律。

  东方市纪委认为,倪俊强身为中共党员,大田镇纪委副书记,没有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的表率作用,不遵守工作纪律,未履行工作职责,经常缺勤,给本单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其行为已经构成失职、渎职错误。

  2月24日,经东方市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给予倪俊强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同时,建议市委组织部按照规定程序免去倪俊强大田镇纪委副书记一职并将其调离纪检监察系统。

  东方市纪委在有关倪俊强违纪问题的通报中指出,对倪俊强违纪问题的处理,体现了该市纪委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纪律的刚性约束,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以及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坚决调离的鲜明立场。同时也表明了该市坚决反对“四风”,持续整治庸懒散贪奢,全面深化改革,改进干部作风,加大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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