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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保监局长:应尽早制定巨灾保险条例

A-A+2014年9月25日14:50中国证券报评论

  9月25日,由中国保险学会、上海市保险学会、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和大西洋再保险公司联合主办的巨灾保险国际论坛在上海举行。

  在论坛的主旨演讲部分,海南保监局局长王小平结合近期海南发生的台风巨灾,对建立相应的巨灾保险制度进行了深入思考和探讨。

  她表示,应尽早制定巨灾保险条例。条例应明确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第一,保险契约基本内容,包括保险标的、保险范围、保险责任、保险方式等要素;第二,统一制定各种巨灾保险的保险费率、保险金额、免赔额和损失赔偿;第三,风险分散方式,灵活运用市场手段分散风险;第四,明确投保人、原保人和再保人的法律职责;第五,监管要求。

  她还提到,要研究建立巨灾风险保障体系,建立多层次的风险分散机制。包括:建立并落实巨灾风险准备基金;建立适合中国市场行情的巨灾基金模式;探索建立巨灾风险证券化分散机制;建立巨灾保险的再保险体系。

  她同时表示,目前中国保险市场发展尚不完善,不可能实行纯市场化的巨灾保险模式,可以尝试选择政府主导、商业保险公司辅助的模式。此外,可以整合各级政府和保险机构数据,建立统一、高效的巨灾风险管理数据库,并向各研究机构和保险公司开放,提高巨灾风险管理的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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