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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建违法犯罪"黑名单"库 严重过错高管任职将被限

A-A+2013年10月29日16:09中国广播网评论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记者从广东省工商局了解到,广东将建立违法犯罪企业和个人"黑名单"库,限制有严重过错的高管人员继续担任企业职务,并在企业年检中执行法定代表人"黑名单"任职制度。

  广东省政协《关于加强企业信用体系的提案》办理工作座谈会召开,广东省工商局局长卢炳辉说,广东会建立一套适合各类企业、符合国际惯例的信用评级的理论和方法;继续强化企业信用的监督机制,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在招投标核准、政府采购、补助补贴等重点领域的应用,强化信息披露力度,发挥社会监督的积极作用,对失信企业实行"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争取尽快出台《广东省社会法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试行办法》,探索实施企业高管人员任职限制的制度。

  值得一提的是广东有一个法定代表人的黑名单的任职制度,这个就指的是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他的法定代表人对被吊销处罚负有个人责任的,三年之内是不得再登记成为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而广东省工商局今年把法定代表人"黑名单"任职制度扩展应用到企业的年检当中,对于已经进入"黑名单"的,责令其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否则是不予通过年检的。 (记者周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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