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海南|新闻|旅游|广告服务|惠购|公益

|注册

新浪海南> 资讯 >综合资讯>正文

商业城使用17年鉴为危楼 政府被质疑强拆征收

A-A+2013年10月30日17:00 法律与生活评论

  鞍山市裕华楼拆除事件调查

  ——政府整体拆除危楼被指行征收、强拆之实

  本刊记者/盛学友

  【导读】鞍山市裕华楼商业城仅使用了17年,就被政府以“危楼”整体拆除。面对价格过低的补偿款和拆除地段正在动工的新广场,原裕华楼业主心中的疑惑无法解开。为此,本刊记者赶赴实地进行调查。

  地处鞍山市铁西区繁华地段的裕华楼商业城(以下简称裕华楼),被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政府强制拆除,理由是该楼经过鉴定属于危楼,必须整体拆除。

  裕华楼被整体拆除一年后,2013年8月20日,苏宁生活广场工程在该宗地块破土动工。

  在该地破土动工前,有裕华楼业主向新闻媒体投诉称,其自有商业网点房屋被铁西区政府强制拆除,至今未依法得到合理补偿。政府以裕华楼商业城为危楼需要整体拆除为名,行征收房屋并强制拆迁之实。

  一位业主的投诉

  向媒体投诉的裕华楼业主名叫王洪宽。据他所说,铁西区政府强拆裕华楼,导致其巨额损失。这次强拆,涉及其3处房产,面积分别为80平方米、300.08平方米、463.13平方米,分别在裕华楼4单元3层、1单元5层,属于私有房屋,拥有合法产权证。同时,他还在裕华楼租赁了7600多平方米的网点,加上自有产权网点843.21平方米,总计8443.21平方米,用于经营舞厅、浴池、歌厅、饭店演艺厅等项目。2008年,其生意达到顶峰时,雇员多达180余人。

  王洪宽还在投诉信中称,2009年3月9日,裕华楼突然停水停电,导致生意停业。2012年5月18日,裕华楼被整体拆除。王洪宽认为,政府部门未经协商,突然停水停电,3年后又强拆,其损失巨大。“网点装修补偿仅给我196万元。实际上,8440多平方米网点的装修款高达上千万元”。

  裕华楼始建于1992年,由鞍山蓝色集团、鞍山市商业网点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网点公司)联合开发建设,鞍山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鞍山市第一建筑公司(以下简称一建公司)施工建筑。

  裕华楼建成后,出售了部分房屋,包括王洪宽在内的很多购房者办理了产权证。如果购房者能够依法办理产权证,说明裕华楼工程已经竣工并验收合格。否则不可能办理产权证。

  王洪宽认为,铁西区政府这次强拆,实质就是以裕华楼是危楼需要整体拆除为名,行征收、强拆之实。

  2013年8月2日,铁西区谈迁办工作人员王松被指派接受了本刊记者的采访。

  对王洪宽所说的其自有网点房产所处楼层、面积和租赁网点面积以及铁西区政府答应解决其房租损失127万元、网点看护费用50多万元,铁西区政府表示已经“予以确认”。

  据介绍,裕华楼为裙楼,分为7个单元,用途分别是:1~4单元为五层楼,大部分为出售后的网点,购房者用于经营场所;第6单元为三层楼,主要是变电所、换热站等公共设施用房;第7单元为三层楼,为启明农贸市场;第5单元,原计划建筑28层,但建到9层时就不建了。

  裕华楼属于铁西区标志性建筑之一,地理位置好,处于鞍山市铁西区黄金地段,紧靠人民路和铁西九道街,曾经盛极一时。

  业主的诸多疑惑

  接受本刊记者采访的一些业主对裕华楼整体拆除和补偿等问题存在诸多疑惑——

  疑惑一:是烂尾楼,还是危楼?

  铁西区谈迁办工作人员王松介绍,2008年1月29日,鞍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裕华楼进行检测,鉴定为C级危楼,建议立即停止使用。2009年3月9日,裕华楼停水断电,因为裕华楼已停止使用了。2012年4月5日,鞍山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对裕华楼检测,鉴定为D级危楼,建议适时拆除。

  王松告诉记者,裕华楼是混凝土结构。经过鉴定,已到了必须拆除的程度,没有任何修缮的价值了。

  虽然政府说有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但说裕华楼是危楼,业主坚决反对。曾在网点公司任领导职务的裕华楼一位业主介绍,裕华楼是框架结构,每平方米承重达到1000公斤。在建设裕华楼时,质量监督站对建筑质量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楼商业网点使用寿命是70年。所以,根本不存在危楼之说。如果说裕华楼是烂尾楼还说得过去。如果说是危楼,且需要整体拆除,这个事实根本不存在。

  业主所说的烂尾楼指的是未建完的第5单元。一建公司建设5单元建到9层时,发现有3层用的混凝土标号打错了,出现了质量事故。为此,建设方网点公司和建筑方一建公司打起了官司。最后,建设方胜诉。当时,又因建设方(国有公司)资金紧张,5单元的楼没能再继续建设下去,5单元便成为后来有的人所说的烂尾楼。后来,蓝色集团、网点公司改制为民营企业。

  除第5单元外,其他单元的楼都在正常使用,且各经营户的生意十分红火,很多业主也都办理了产权证。“从1995年该楼建成使用至2012年整体拆除,也就使用了十七八年时间,根本不可能是危楼。”一位业主说。

  业主感到疑惑的还有:

  第一,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申请房屋鉴定的,应该是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至今,他们没有向任何部门申请房屋鉴定,更不知道房屋鉴定这回事。

  第二,当2008年1月29日裕华楼被鉴定为C级危楼时,铁西区政府并没有把鉴定文书公开、公布,也没有对业主及时发出危险房屋通知书,业主的知情权被剥夺了。

  第三,当2012年4月5日裕华楼被鉴定为D级危楼时,铁西区政府只是发出消除危险隐患催告通知,并没有对业主及时公布鉴定文书,剥夺了业主的知情权。

  第四,鉴定时,应该有业主在场,但业主根本不知道房屋鉴定之事,剥夺了业主的知情权和质疑权以及要求重新鉴定的权利。

  这些业主有一个担心是,以后各地政府都模仿铁西区的做法,打着危楼需要整体拆除的旗号,来行征收、强拆之实,最终损害的不仅是百姓的切身利益,还有“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党和政府的形象。

  疑惑二:停水停电造成的损失如何补偿?

  业主介绍说,2009年3月9日,裕华楼突然停水停电,“我们正在营业,一点儿准备也没有”。从业主说的突然停水停电到2012年5月18日强制拆除,过了3年时间。网点闲置3年的损失,如何进行补偿?王洪宽表示,从2009年3月到2012年5月,其8440多平方米网点闲置37个月,营业收入损失高达上千万元。停水停电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政府一直没有任何说法,更没给任何补偿。

  王松对此解释是,2008年政府就对裕华楼要求停止使用了,因此,不存在停业损失问题。王洪宽所说的营业损失,要看是否已经实际发生了,因为他提供不出来依据,当然无法支持其说法。

  疑惑三:补偿价格过低,依据是什么?

  业主反映,铁西区政府给业主的补偿价格从五楼到一楼分别为每平方米3100多元至7000多元不等。业主认为,补偿价格太低,政府依据什么制定的补偿价格?

  业主介绍,裕华楼地段的商铺每平方米的价格在2万元左右。裕华楼对面一家商行的老板介绍,这个地方的商铺每平方米的价格不会低于2万元。

  王松告诉记者,该宗地块土地出让金为8000万元,给业主的补偿已超过2亿元,政府净赔1.2亿元,“补偿价格是经过评估了的,我们也上报到了区、市征收局”。

  业主却说:“什么时间评估的?哪个单位评估的?评估的依据是什么?如何选择的评估机构?我们业主均一概不知。”

 [1] [2] [下一页]

保存|打印|关闭

微博爆调查

新浪首页|新浪海南|新闻|视频|旅游|读图|专题|站点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海南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