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儋州市检察院初步排查发现,那大镇清平管区兰洋路段有地方长期、大量屠宰销售活鸭,形成规模经营,但所屠宰的活禽均未经检疫,对食品安全和消费者身体健康存在重大隐患。检察官经深入调查了解,查出以陈某为首的屠宰加工场在未办理营业执照等手续的情况下,雇用工人从事屠宰加工,加工场所环境脏乱差,卫生条件不达标,于是对负有监管职责的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该局积极履职,对该处“黑作坊”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该院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部署展开检查,针对陈某食品加工小作坊未经备案从事食品加工经营的行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000元并无害化处理屠宰后的光鸭49只(价值1898元)的决定。本着行政处罚应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承办检察官要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处罚同时督促陈某办理相关营业执照,指导陈某进行厂房升级改造等,防止一罚了之情形发生。目前,陈某已按要求正在办理有关证照和对厂房进行升级改造,确保达到食品加工卫生许可条件。(来源:儋州检察微信公众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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