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住宅楼底商、临街铺面、出租屋等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据了解,今年以来,全国共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28起,死亡113人。其中沿街商铺火灾尤为突出,共10起、亡49人。3月8日5时50分,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竹林镇一沿街店铺发生火灾,造成9人死亡;5月16日1时39分,贵州省黔南州惠水县文化路国兰小吃店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 6月17日10时许,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一商住楼首层的物流配送站门前待配送家电堆垛起火,造成7人死亡;6月18日7时40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一居民自建房首层电动自行车维修商铺发生火灾,造成6人死亡;7月8日,贵州省贵阳市一门面房发生火灾,造成7人死亡。这5起较大亡人火灾暴露出商户消防安全意识不强、场所消防安全状态差、基层消防安全管理弱化等消防安全问题。

  为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杜绝类似火灾发生,海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以住宅楼底商、临街铺面、出租屋、“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及时发现、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办,集中向社会公告,并组织媒体曝光,督促落实整改。同时要求各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要依法依规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重点排查住宅楼底商、临街铺面、出租屋、“三合一”“多 合一”场所等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物业服务企业要做好管辖区域内的住宅楼底商的消防安全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沿街店铺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让每一位业主、居民远离火灾,省消防救援总队发布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广大临街铺面业主要严格履行消防法律法规,不违规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不将商品、货物等摆放于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不在商铺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不乱接乱拉电线,不用其他金属代替保险丝,不使用大功率电器,线路老化及时更换。不在商铺内违规用火用气,不乱丢烟头,每天停止营业后要及时清理商铺内的自燃、易爆危险物品。不在商铺内违规住人,在窗口处设置金属栅栏的应留有便于从内部打开的逃生口。同时,商铺应按规定配置相应数量和类型的灭火器材,并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商户、业主、员工应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