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日报客户端丨记者邱肖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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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3日,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获悉,海南省消防协会及21家会员单位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被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共计947万余元。其中4家公司罚款超过百万,海南集利实业有限公司被罚173万余元,海南南盾实业有限公司被罚166.4万,海南金燊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被处罚108.2万余元,海南盛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被处罚100.7万余元。海南省消防协会被处罚40万元。合评(海南)消防检测中心被处罚金额最低,处罚金额为7309元。

  据悉,2015年11月3日,原海南省物价局放开了消防安全技术检测服务收费标准,纳入市场调节价管理。2017年海南省消防协会内设机构——消防维保检测行业分会起草了《海南省消防协会消防维保检测行业分会自律公约》《海南省消防协会消防检测最低自律价决议》和《海南省消防协会消防维保检测行业信用等级管理办法》等3份协议,要求从2017年7月20日起检测收费按统一标准(即自律价)执行,对海南省消防协会的会员可按标准的80%计费。同时要求各会员单位不盲目压价,提供服务时不低于自律价或用其他方式变相低于自律价。为规范成员单位行为,检测协会向21家会员单位各收取3万元履约保证金,共计63万元。如果会员单位违约、出现恶性竞争行为,协会将扣除其中两万元保证金。

  2019年9月12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对此进行立案调查。根据《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检测分会的21家会员单位共同达成的3份协议,排除、限制了消防安全技术检测行业市场的价格竞争,属于垄断协议。

  根据《反垄断法》相关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如果违反规定,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销售额1%-10%的罚款。即便所达成的垄断协议未实施,仍可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由于21家会员单位达成垄断协议是在检测分会的主导和推动下进行的,实施垄断协议的主观意愿不强,有部分业务收费价格未按自律价格执行,违法情节较轻,因此21家企业均被处以2018年度销售额1%的罚款。

  此外,海南省消防协会起草垄断协议,召开会议讨论并组织会员单位达成垄断协议,收取履约保证金,监督保障垄断协议的实施,对垄断协议的达成起主要关键作用,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当事人在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调查,按执法人员所需提供资料等。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对海南省消防协会处40万元的罚款。22家涉案企业及协会共计被处罚947万余元。

  原标题:海南省消防协会及21家会员单位实施价格垄断被处罚近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