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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8月起“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年税负可降40%

来源:南海网2013年6月4日【评论0条】字号:T|T

海南8月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作为今年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社会关注度高。据了解,实施营改增将有利避免重复征税和降低企业税负,同时大部分的小规模纳税人年税负有望降40%,这是63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口市国税局获悉的。

营改增试点工作涉及的范围简称为所谓的“1+7”,具体是指:交通运输业(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7大现代服务业(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鉴证咨询、有形动产租赁、广播影视)

试点工作方案以销售额500万作为分界点,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认定为一般纳税人,销售额小于500万的企业可以选择做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将从3方面获益,一是服务业企业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后,可以抵扣购买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的相关进项;二是制造业企业,货物批发和零售企业能抵扣接受服务的相关进项;三是从事跨境服务的企业原来通常会产生5%的营业税成本,现在营改增后可能不会发生任何实际的增值税成本。

记者还了解到,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大部分企业税负下降明显,税率就从原来营业税的5%,改为增值税的简易征收,征收率为3%,税负下降超过40%

海口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尽管改征增值税后,试点企业能够抵扣外购产品与服务所含税款,起到减税作用,但不同企业由于外购产品与服务的价值与比例不同,所以减税程度也有较大差异。企业税收负担的最终变化情况,取决于减税效应和增税效应两者叠加在一起所产生的净效应。”(记者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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