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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先看病后付费患者逃单咋办 社保体系将追究

来源:海南日报2013年2月22日【评论0条】字号:T|T

  先诊疗后付费患者逃单怎办?

  医院方呼吁建立协调机制,确保在方便患者同时,降低医院风险

  本报海口2月21日讯(记者陈彬通讯员黄武)根据卫生部倡导在有条件地区开展“先看病后付费”试点的通知,记者近日从省卫生厅了解到,今年6月份,我省或将出台具体措施,然后在各医院进行试点。对于该项措施,省内各家医院均支持推广,但是面对“患者恶意跑单”、“患者无力支付”等可能出现的问题,院方均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完善制度,减轻医院资金方面的风险。

  如果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模式,对于门诊患者来说,则可以不用再挂号、拿药、检查分项目交费,他们可以等检查诊疗完后,一次性结清费用即可,大大方便了患者的就诊。

  省妇幼保健院院长向伟告诉记者,该院打算从下个月开始进行“先诊疗后付费”模式的探索,先从产科开始,积累经验后逐渐推开。“病人不用交押金,只要跟院方签个协议,定下违约责任,他们的治疗费用就由医院垫付,患者每天只要过目一下款项清单就行,等治疗完后再一次性结算。”

  向伟表示,这种模式不仅对患者有利,对医患人员改变工作作风,改善医患关系都很有好处。但他同时表示担忧,该模式推广后,部分没有医保的人员怎么办?一些省外人员就诊,异地结算又该怎么办?

  更重要的是,如果患者恶意逃费,或者因经济原因无力支付费用,那么医院的损失谁来承担?这是记者采访中,各家医院普遍感到最担忧的问题。

  “住院病人稍微好一些,个人信息比较充分,但门诊病人就诊时间短、人员多而杂、信息提供不全,一旦看完病做完检查后跑了,我们很难追回费用。”解放军187医院医保办主任屈江涛表示。

  “最好成立一个政府职能机构,并建立风险金机制,医院遇到问题,知道找哪个部门协调处理,也能得到一些经济补偿,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把医院的风险降到最低。”屈江涛如是建议。

  记者从省卫生厅医政处了解到,“先诊疗后付费”的具体措施会在今年6月左右出台,但不会立即全面铺开,而是先行在一些医院的住院部开展,随后逐渐推广到门诊,参保和不参保的患者都能享受到这项政策。

  对于医院担心的病人跑单问题,省卫生厅医政处一名负责人表示,这需要人社厅、财政厅以及银行等多部门系统一起协同解决。比如对于参保的患者来说,一旦恶意逃费,可以通过社保体系进行追究;对于不参保的患者,卫生部门正准备建立“一卡通”制度,与银行系统对接,如果出现恶意欠费情况,将通过银行和有关部门追缴这部分人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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