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多地出台行人交通违法处罚规定,海南也正制定相关细则
-本报记者李关平
“凑够一拨人就走,不管红绿灯。”4月8日,北京市交管部门宣布,这种被称为“中国式过马路”的行人与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将被作为整治首都交通秩序的重点,对带头闯灯的行人罚款10元,非机动车罚款20元。
此外,南京、杭州、温州等地近期也接连出台政策,将集中整治行人过马路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处以5元至20元不等的罚款。
记者今天联系海南省交警总队获悉,我省暂时不会实施类似举措,当前仍以加强教育和警示为主。记者注意到,关于怎么罚的问题,社会各界存在着不同的看法。
网络调查:近八成人赞成处罚
记者今天走访海口多个主要红绿灯路口,发现“中国式过马路”的违法行为不时上演,特别是在龙昆南路、海垦路、丁村路口,不时能看见险象环生的场景。
“别人都走了,我站着等,傻不傻啊?我不走后面还有人催呢!”今天下午,在海垦路农贸市场附近,一位“随大流”的市民如是说。机动车道上尽管是绿灯,但是面对“中国式过马路”,排在首位的司机只能等待。
是什么原因催生出“中国式过马路”?海南省公共关系协会副会长代红认为,除了从众心理作怪,更深层次的原因是行人规则意识、法制意识淡薄,仅仅靠自身道德或者他人劝导教育的方式进行约束,短期内恐怕难以奏效。
近日,《法制日报》视点新闻部联合搜狐网对“中国式过马路”进行的在线调查显示:近8成人赞成对“中国式过马路”进行处罚,20.8%的人认为没有必要。
不少网民也认为,中国式过马路,根本原因是行人作为交通参与者的规则意识不强,执法部门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其进行处罚一方面能起到更大的威慑作用,减少这类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也起到宣传警示的作用。
执法人员:难以界定处罚对象
对于很多一线的交警来说,“处罚”可能会令他们遭遇尴尬。
今天下午,在南大桥下的一个红绿灯处,尽管两边站着协管员、交警,警示的口哨声不绝于耳,仍有人置之不理,特别是红绿灯切换期间,总有几个人冒险闯红灯。
交警蔡建家告诉记者,一两个人闯红灯处罚起来相对容易,可如果是中国式过马路,真不知道抓谁好。这些行人也是看准了“法不责众”。而且,如果处罚走在最前面的带头人,如何界定?行人不会排队过街,可能找不出“第一位”。
对于处罚存在“操作难”的问题,省交警总队交管处处长陈伟志也有同感。他表示,行人违法与机动车违法不同,没有车辆作为“砝码”。如果你处罚其10元,他表示没有钱,交警难于对他采取强制措施。而且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推诿情况,交警不像处罚机动车那样可以扣车,或者扣分。“另一方面,10元的处罚力度,是否具有较大的威慑力,值得商榷。”
海南省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暂不会简单地实施“处罚10元”这样的举措,对行人与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仍以教育为主。当前,我省涉及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事故占全省道路交通事故的比重约3成,只有部分事故是行人和非机动车存在过错。
交警部门:我省正制定相关细则
据了解,《法制日报》视点新闻部联合搜狐网调查中,对于“您认为该如何治理行人闯红灯行为”这一问题,17.74%的人认为,“行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体现,首先应自觉转变习惯”;23.97%的人认为,“应该以教育和劝导为主,闯红灯处罚只是一种手段,最终是希望通过严管使大家形成文明过马路的氛围”;32.26%的人认为应采取“严格按处罚规定执行,同时辅以教育和宣传”。
海南省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我省正在制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年底将递交省人大讨论,细则里有详细的行人和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处理内容。
“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管理,科学化、人性化应该是治理的着力点。”该负责人说。
记者注意到,面对一拥而上的“中国式过马路”,北京交管部门也并非单纯采取“一罚了事”的措施。据了解,该部门一方面将通过完善交通设施、优化交通信号、增设隔离护栏等措施,为行人及非机动车遵规守法出行创造基础条件;另一方面将采取纠正、教育、批评和处罚等多种工作措施全面整治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必纠、必管、必教育。(本报海口4月10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