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海南|新闻|旅游|广告服务|惠购|公益

|注册

新浪海南> 资讯 >海南资讯>正文

上半年海南清退2万余名低保对象

A-A+2013年8月25日07:54 海南日报 评论

  本报海口8月24日讯(记者徐珊珊 通讯员夏志军)省民政厅今天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省在低保动态管理工作中新增城乡低保对象1.49万余人,清退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2.09万人。

  作为国家一项重要的救助制度,低保制度实行“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机制,保障了大量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据了解,目前我省主要通过低保经办机构的年度核查,举报受理以及保障对象主动退出等方式进行低保清退工作。

  根据低保工作的相关规定,申请城乡低保待遇,必须由户主在户籍地以家庭为单位提出。低保审批部门除了要核实申请人户籍状况和家庭收入外,还要核查其家庭财产。今年上半年,我省被清退的2万余名城乡低保对象,因为已退休并领取退休金、开展个体经营、子女毕业参加工作等原因,其经济状况已经不符合低保保障条件。

  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低保管理工作中,各市县必须认真核查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清退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

  据介绍,为进一步做好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8月上旬,省编办批复同意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加挂“省社会救助局”牌子,对外以“海南省社会救助局”的名义开展工作。

保存|打印|关闭

微博爆调查

新浪首页|新浪海南|新闻|视频|旅游|读图|专题|站点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海南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