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从海南省高院获悉,海南乐东县原政协主席周孔辉的夫人李启凤,利用周孔辉的职务之便利,与周孔辉共同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208.3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近日,海南高院终审判决李启凤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007年1月至2011年1月,李启凤的丈夫周孔辉(另案处理)任乐东县政协主席。在此期间,经乐东县政府任命,周孔辉兼任乐东县沿海防护林退塘还林工作领导小组顾问、佛罗丹村港沿海地区国际旅游度假区开发协调小组常务副组长、龙沐湾雨林海岸项目跟踪服务小组组长等职务,行使行政管理职权。2008年至2011年,李启凤伙同周孔辉利用周孔辉从事行政管理职务之便,共同非法收受海南莺歌海雨林海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南雅泰实业有限公司和三亚雨林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业(另案处理)贿赂款208.3万元人民币,周孔辉为张某业的上述公司在乐东县运作雨林海岸项目提供帮助。(记者 邢东伟 实习生 翟小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