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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警方揭露假币、银行卡犯罪等7种犯罪手法

A-A+2014年5月16日14:24南海网评论

  海口警方通过南海网向广大网友进行防范假币犯罪、银行卡犯罪、非法证券活动、加盟类合同诈骗犯罪、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传销犯罪、非法集资犯罪等安全提示。

  一、防范假币犯罪安全提示

  目前我国尚未发现无法识别的所谓“高仿真”假币,不法分子用假币坑害群众,主要是利用群众的粗心大意,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提高警惕,并了解一些假币违法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是十分必要的。从近年来公安机关破获的案件情况看,不法分子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利用假币牟利:

  1、“找零”。不法分子以大面额假币购买小额物品的方式,骗取“找零”的真币。

  2、购物。不法分子多在傍晚或夜间光线昏暗时,直接使用假币在小商店、小摊点、农贸市场等地购买商品;或利用部分群众对假币警惕性低的特点,到农村集市、农牧山区等地购买农牧产品。

  3、“调包”。不法商贩以经营小饭店、小商铺或出租车等行业作掩护,乘顾客不备,用假币调换顾客支付的真币,然后谎称面额大“找不开”或钞票有问题(例如将假币撕掉一角),将假币退还顾客,请顾客重新支付。

  4、购买高档商品并“调包”。在高档酒店商品部、名烟名酒店等处,多名不法分子配合,先用真币付款,购买大量名烟名酒等高档商品,麻痹受害人;然后找借口(如怀疑烟酒质量)退钱;最后装作“回心转意”,再次提出购买。因前面已验过货币真伪,受害人放松了警惕,不法分子便乘机调包使用假币付款。

  5、“色诱调包”。有的地方称“仙人跳”,即利用女性勾引男性受害人从事色情活动,分散其注意力,然后由其他不法分子用假币调换受害人衣物中的真币。受害人一般离开现场后才会发觉异常,因羞于启齿,只好忍气吞声。

  6、“丢包”诈骗。不法分子先将假币掉落在诈骗对象旁,详装不知离开现场,然后有同伙出现,捡起地上假币,拉住诈骗对象到僻静处“分钱”,利用各种借口,将假币留给受害人,骗取受害人随身携带的财物后离开。

  7、“花边假币”诈骗。不法分子用少量真币冒充所谓“高仿真假币”样品,蛊惑受害人购买;然后在正式交易时,将大批裁剪好的花边纸(或花边冥币)捆扎,上下两面用真币或者高质量假币包装,诈骗企图购买假币牟利的受害人。

  8、使用假币进行非法活动。不法分子在从事赌博、非法烟草买卖、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时,用假币结算,“黑吃黑”。

  此外,还有其他一些方式,如在婚丧嫁娶时用假币付“红包”,用假币偿还欠款等等。

  二、防范银行卡犯罪安全提示

  近年来,银行卡犯罪案件多发,犯罪手法不断翻新。公安机关提醒广大持卡人:要切实提高对银行卡犯罪的警惕性,了解和掌握自我保护的技巧,远离犯罪侵害。

  1、注意保管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如身份证明、工作证件及其复印件等,办卡时到银行正规网点办理,一般不找他人代办,以防被他人冒领卡;

  2、在消费结账时,要留意银行卡的去向,切忌将银行卡交给他人到自己视线以外的地方刷卡,谨防被盗取银行卡信息;

  3、在ATM机取款时,要注意观察现场环境,特别是取款机插卡口是否存在异常,有无加装卡槽等,确认安全后再插卡;

  4、在ATM、POS机等设备上输入密码时,要使用手或其他物品进行遮掩,谨防被不法分子安装的盗码器和摄像头等作案工具窃取信息;

  5、不要滥用网上银行,或登陆不良网站,谨防被木马网页和程序盗取信息;

  6、洽谈生意时遇到对方要求办理、查验银行卡时,要十分警惕,做到卡不离手;

  7、使用网上银行时,要认真核对网站地址,避免登陆木马网页,泄露网银信息;

  8、不参与非法套现、洗钱等活动,谨防被不法分子窃取信息、伪造银行卡。

  三、防范非法证券活动安全提示

  近年来,非法证券活动在我国部分地区时有发生,严重侵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

  非法证券活动的主要类型和手法:

  1.未上市公司以即将在境内、外上市为名,非法发行、销售本公司股票。未上市公司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以公司即将在境内、外上市或股票发行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为幌子,承诺上市后投资者可在短时间内获取巨大收益,诱骗社会公众购买所谓“原始股”,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股票。

  2.中介机构非法销售或非法代理销售境内、外未上市公司股票、基金、理财产品等。有的中介机构冒充正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名义,或打着“股权投资公司”、“产权经纪公司”、“外国资本公司或投资公司驻华代表处”旗号;有的通过电话推销、组织推介会或培训会方式;有的采取类似传销方式销售或非法代理销售境内、外未上市公司股票、基金、理财产品。

  3、非法证券投资咨询、代客理财等活动。不法分子有的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以“推荐股票”、“提供黑马或大牛股”、“与庄家互动”等名义,招揽会员或客户,通过向投资者推荐股票或开办培训班等形式收取会员费或咨询费;有的冒用正规投资咨询公司名义,进行非法证券投资咨询,并收取费用;有的以“资金合作”、“代客炒股”、“代客理财”等名义,以“利润分成”为诱饵,骗取投资者钱款;有的则以销售股票软件为名,以“推荐涨停股票”、“免费提供股票分析”及“提供买卖建议”等噱头,向投资者推荐股票,收取费用。

  非法证券活动的主要特点:

  1.欺骗性强。不法分子打着高科技、最新发明、国家扶植产业等各种时髦旗号,以即将在境内、外上市,低投入高收益为名,诱骗投资者参与其中。

  2.利用互联网等媒体。以QQ、MSN、网络电话等网络工具为联系方式,或在门户网站发布广告,在论坛、跟贴、回复中链接非法证券投资咨询网站,或自建网络平台开展非法证券活动。

  3.门槛较低。宣称投资者只需少量投入,即可购买“原始股”、境外证券、基金、理财产品等,认购或参与门槛较低。

  4.操作便捷。宣称投资者只需向其提供的银行账号汇入一定数量的资金即可完成投资和交易,操作简单、快速。

  5.风险极大。投资者参与后,不法分子诱骗投资者不断加大投入,当资金积累到一定数额后,即卷款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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