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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新版《老年人优待证》7月1日起启用

A-A+2014年5月23日08:34海南特区报评论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老龄办获悉,自今年7月1日起,我省将启用新版《海南省老年人优待证》。旧版优待证2019年7月1日起停止使用,停用前旧版优待证仍可继续使用,不需更换。

  本省户籍老年人或在本省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外埠老年人可以办理。本省户籍老人到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所在单位申领或直接到所在市、县(区)老龄办申领,外埠老人到居住地村(居)委会申领或直接到所在市、县(区)老龄办申领。      

  新版《海南省老年人优待证》免费办理,不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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