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1日凌晨2时许,陵水县椰林镇发生一起暴力袭警案件,该县公安局执勤民警果断开枪还击,击伤两名犯罪嫌疑人。
经调查,当日凌晨2时许,陵水警方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多名男子手持枪支、砍刀、钩镰刀乘坐多辆摩托车在椰林镇城区飞速行驶。执勤民警立即通过对讲机呼叫其他巡逻队员围堵。围堵过程中,该伙人持枪向执勤民警及警车射击,多次击中警车。在鸣枪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民警依法果断开枪还击,击伤两名犯罪嫌疑人。
袭警案件发生后,陵水县公安局第一时间将情况报告省公安厅、陵水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并立即启动重特大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公安部、省公安厅、陵水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求陵水县公安局全面彻查,查清犯罪事实,坚决严厉打击该团伙成员。同时,陵水县公安局商请陵水县检察机关介入调查定性等工作,经初步调查认定,该局民警执勤现场开枪击伤两名现行犯罪嫌疑人属依法行使职权。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陈某(男,22岁,陵水县人,在逃人员)和邓某(男,22岁,陵水县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胡某(男,20岁,陵水县人)、杨某(男,15岁,陵水县人)在民警规劝下投案自首,并带领民警到椰林镇某处草丛提取了作案时用的枪支。
目前,陵水县公安局已成立专案组,在省公安厅的指导下全力开展侦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