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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一事业编人员非法占用农用地被开除党籍公职

A-A+2014年6月14日07:55南海网评论

  记者日前从海南东方市纪委了解到,该市纪委对天安乡抱由村党支部原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吉仁真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由市监察局建议天安乡政府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其给予开除处分。

  据悉,吉仁真于2004年7月至2009年11月任天安乡农技站农技员(事业编制,其间:2004年7月至2007年7月兼任抱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009年11月至今任天安乡农业服务中心农技员。2004至2005年,吉仁真在时任抱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的用途,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项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其进行党政纪处分。(记者 李晓梅 通讯员 李肖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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