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海口6月25日电 (琼芬)海南省检察院25日对外发布该省检察机关去年6月至今年5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情况: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237件313人;查办县处级以上要案49人,其中厅级干部6人,处级干部43人。
通报称,在上述案件中,已侦查终结210件281人,提起公诉185件251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15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185万余元人民币;依法查办徇私枉法、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渎职犯罪案件41件57人。
海南省检察院分析称,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方面具有三大特点:一是查办大案要案成效显著,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共查办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191件260人(其中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案件24件40人),大案占立案总数的80.6%;查办县处级以上要案49人(其中厅级干部6人,处级干部43人)。查办渎职犯罪重特大案件17件27人。二是办案重点突出,专项工作开展有力。全省检察机关在涉农惠民、土地征用、出让、转让、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有效推动了反贪反渎工作整体发展。三是追逃追赃工作效果明显。一年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不断加大追逃工作力度,通过上网追逃、通缉边控、劝返自首等措施,共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5名,敦促13名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