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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中小学招生坚持户籍优先 剩余学位将摇号安排

A-A+2014年6月29日07:45南海网评论

  南海网海口6月28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符玲)6月28日,2014年海口市秋季中小学招生方案(下面简称“方案”)终于出台。在今年的《方案》中,海口教育部门颁行多项阳光新政,如剩余学位随机派位、分类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等,在招生程序上更加严谨和严密,最大限度减少人工操作环节,确保海口今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公办小学和初中“划片招生”坚持户籍优先

  据介绍,海口2014年仍坚持户籍优先的招生政策,以法定监护人的居住地为准,优先满足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考虑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依法接受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原则上不得招收择校生。

  租房住满两年、本市户籍未满两年的随机派位入学

  根据《方案》,具有本市户籍且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其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一户一生,同一监护人除外),且持续居住时间满二年,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租房居住未满2年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根据所辖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随机派位入学。

  另外,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借读,如果租房居住时间满2年的人数多于片区接收学校学位空缺数,由接收学校随机抽签决定入学新生名单。未被抽签录取的新生由所辖区教育部门随机派位入学。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随机派位入学

  长期以来,海口对符合在该市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以居住地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为主。如人数多于片区学校学位空缺数,由接收学校随机抽签决定入学新生名单。未被抽签录取的新生由所辖区教育部门随机派位入学。

  对不符合在该市入学条件的,原则上公办学校不给予安排,可选择就读民办学校,或回原籍就读。

  今年,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借读接收方式有了新变化,引入了随机派位入学方式,避免以往人为操作因素过多,导致招生行为不规范的现象。

  剩余学位摇号统筹安排

  据了解,海口过去对符合在该市入学、又不符合片区学校接收条件的新生,主要根据剩余学位,由市、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人为因素较多,随意性较大。今年,海口将一改此种方式,通过随机摇号派位的方式确定此类新生入读学校。随机派位工作由市、区教育部门统一组织,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

  具体程序是:租房居住未满2年的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及租房居住满2年,片区学校学位已满无法接收就读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由海口市四个区招生办根据辖区内各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统一进行随机派位。随机派位也将依循相对就近就便的原则,先进行本市户籍人口子女的随机摇号派位,再进行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的随机摇号派位,并公布结果。

  市区教育部门纪检组将对各校的招生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违规招生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追究。对利用职权,干扰招生秩序,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附:海口市城区学校新生入学时间表

  1、新生入学登记时间:8月1日-5日。新生上网登记各项入学信息。

  2、网上初审入学登记信息材料时间:8月3日-6日

  3、家长提交入学登记纸质材料时间: 8月7日-10日。

  4、8月8日-15日,实地核查。符合条件的,由片区学校按规定公示新生名单,接受群众监督,发放录取通知书并按管理权限上报招生办备案。

  5、8月16日-17日,招生办对已在片内录取的新生情况进行复核,整理数据,向社会公布各学校学位空缺情况。

  6、8月18日-19日,公布已在网上登记入学信息、片区学校未能安排入学的新生名单。

  7、8月20日,由4个区招生办根据辖区地域内各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统一进行随机派位。先对具有本市户籍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进行随机摇号派位,再根据剩余学位,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进行随机摇号派位,并公布结果。

  8、8月23日-24日,派位入学的新生到接收学校提交入学登记所需的纸质证明材料,经学校审验,符合在海口市安排入学条件的,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不符合在海口市安排入学条件的,学校可拒绝接收。

  9、8月28日—29日,各学校设立招生服务窗口,解决遗留问题。

  10、8月30日—31日,新生报名注册。

  注:农村镇中小学报名办法跟往年相同不需要在网上登记,8月28-31日直接到学校报名注册。

  2014年小学初中划片情况一揽表

  1.市直属学校招生范围划分

  小  学

  招  生  范  围

  海口市滨海第九小学

  滨海大道北侧(至海边),港进路和港集路以东,世贸北路以西

  海口市滨海

  第九小学

  (西海岸校区)

  永万路以西至长安路以东,海盛路(永万路路口至创业路路口)以北,美林路延伸路段(规划路)以北

  海府二十五小

  海府路单号(从1号至省府大院东边围墙止),海府路双号(从2号至蓝天路口、46至48号除外),和平南路(1-21号),红坎坡1-64号

  海甸二十五小

  安民路以西,沿江五西路从安民路口往西段以北一片,世纪大桥北岸沿世纪大道至海甸六路以西一片,海甸六东路以北一片

  白驹学校

  (小学部)

  东至凤翔路口与东线高速公路交叉口,沿东线高速公路与椰海大道交叉口以西;西至美舍河与凤翔路路口交叉处,沿凤翔路以南至丁村路口,直至兰鹰石化有限公司以东;南至兰鹰石化有限公司与货运干道交叉口,沿椰海大道以北直至与东线高速公路交叉口处;北至凤翔路与东线高速公路交叉口处,沿凤翔路以南,至凡华宾馆交叉路口处,顺沿大道至省疗养院旁(不含省疗院)与美舍河交叉口,顺沿美舍河以南与凤翔路交叉口

  初  中

  招  生  范  围

  海南侨中

  初中部

  永万路以西至长安路以东,海盛路(永万路路口至创业路路口)以北,美林路延伸路段(规划路)以北。

  市一中

  龙华路双号从8号起至滨河路叉口以北、省人民医院至盐灶路八灶路口以南、八灶路以东、滨河路以东一片;大同路2号至大同二横路口以西、大同二横以北、龙华路单号新时代广场至玉河天桥以南一片(含沿街门牌);龙华路单号从得胜沙路口至龙华路29号(以门牌号为准)

  海口实验中学

  海甸五西路以北、人民大道以西一片;世纪大桥北岸沿世纪大道至五西路口以西一片

  琼山中学

  中山路以东,琼州大道以西,建国路以南,文庄路以北

  市二中

  人民大道以西、海甸五西路以南;海达路(延伸至海甸溪)以西,海甸二东路以南;长堤路(从龙华路口至博爱北路口148号路段),得胜沙路,竹林里,人和坊,富兴街,彰兴街,永兴街,大兴街,新民东路,解放东路,博爱北路,中山路,新华北路,振东坊,义兴街(单号1-155、双号2-190)

  市四中

  白龙南路,青年路,海府一横路,琼苑路,流水坡村,九村,美舍上下村,晋江村,群上村,下洋村,瓦灶村,沙亮村,和邦路,山内一、二、三里,渡头村,龙岐村,嘉华路以东至海府路以西、国兴大道以北至蓝天路以南一片。海府一横路口至国兴大道

  长流中学

  长流镇及所辖村庄

  海港学校

  海港路以西、海盛路以北、永万路以东一片;海港集团职工子女

  琼山侨中

  博雅路以南、琼州大道及东线高速公路以东至南渡江以西一片(不含那央村委会和儒逢村委会所辖自然村)

  灵山中学

  灵山镇及镇所辖各村(东和村、罗王村、沙头村、仲恺村除外)

  白驹学校

  (初中部)

  东至从桂林上路与琼州大道交叉口、沿琼州大道至那梅立交以西、凤翔路和振发路、海南欣和绿色农产品包装有限公司、东线高速公路以西一片;西至从桂林上路与琼州大道交叉口沿桂林上路至中山南路与美舍河交叉处、沿美舍河与大和乐酒店交叉处、顺沿凤翔路与丁村路口、兰鹰石化有限公司、石塔以东一片、那央居委会、儒逢村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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