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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利用儋州旅游局名义行骗 仿刻公章申请公租房

A-A+2014年6月30日17:11南岛晚报评论

  公共租赁住房(简称公租房)保障对象为暂无支付能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者。近期,一些不法分子冒用儋州市旅游局的名义,仿刻儋州市旅游局公章,以儋州市旅游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名义申请公租房。

  儋州市旅游局因此紧急发出声明,指出,儋州市旅游局从未为符文华、陈其桂等人申请办理公租房相关手续。对于仿刻该局公章、冒用或其下属单位名义从事违法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据悉,儋州去年出台《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以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工作。《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承租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儋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不予受理。对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审核同意或者获得公共租赁住房的,由儋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责令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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