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海南|新闻|旅游|广告服务|惠购|公益

|注册

新浪海南> 资讯 >海南资讯>正文

文昌一合作社因土地纠纷只领大棚蔬菜补贴不种菜

A-A+2014年7月12日08:26南海网评论

  南海网文昌7月11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周静泊 高鹏)7月8日,网友在南海网阳光岛社区发帖反映,文昌恒发种养合作社在文昌市锦山镇承包土地种植大棚蔬菜,土地却一直闲置,质疑骗取大棚蔬菜补助款。

文昌恒发种养合作社建设的蔬菜大棚闲置,杂草丛生(南海网记者高鹏摄)文昌恒发种养合作社建设的蔬菜大棚闲置,杂草丛生(南海网记者高鹏摄)
 文昌恒发种养合作社的大棚铁架锈迹斑斑(南海网记者高鹏摄) 文昌恒发种养合作社的大棚铁架锈迹斑斑(南海网记者高鹏摄)

  锦山镇司法所负责人称,该大棚在去年被台风打坏,后因土地纠纷一直未复种。文昌市农业局相关负责人称,领取补贴不种植大棚蔬菜,需退还补贴款,但文昌恒发种养合作社未种植大棚蔬菜属客观原因导致,需等锦山镇政府做出处理后再讨论补贴款追回问题。

  网曝:合作社的大棚蔬菜地荒废质疑骗取补贴

  7月8日晚,南海网网友“实话实说10010”在南海网阳光岛社区发帖称,文昌市恒发种植合作社在锦山镇坑口村委会坑口村支部坑承包土地110多亩,搞大棚种植蔬菜。自2012年7月5日至今历时两年,仅有半年时间在少部分的田地里种植了一些蔬菜。领取政府补贴款后就再也没有任何人员在现场工作,没有履行合同条款,拖欠村民土地租金。

  如今两年承包合同期已满,后续工作如何处理未见“恒发合作社”法人代表踪影,村民多次到镇政府、镇司法所反映均为联系到此人,质疑“恒发种植合作社”存在诈骗国家补贴资金的行为。

  该贴同时配有多张土地闲置的照片。

  走访:大棚全部损坏土地长时间闲置

  7月9日,南海网记者来到了来到了文昌市锦山镇坑口村委会后,找到了文昌恒发种养合作社所承包的土地。记者走到无人看管的田地里,看到田里的杂草野花已没过膝盖,有些杂草甚至长到及腰高。

  大棚的铁架锈迹斑斑,浇灌用的水管有些已破裂,本来应该附盖在铁架上的塑料薄膜也已残破不堪,田地旁边的临时活动板房也无人居住。

  多位村民告诉记者,这片大棚蔬菜地在一年多前种过一段时间的菜,但随后便一直闲置。至于大棚损坏、土地闲置原因,他们并不清楚。

  司法所:大棚系台风打坏 因土地纠纷未复种

  锦山镇司法所所长王立介绍,根据村民钟前就和文昌恒发种养合作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中约定租期为五年,租地面积为100亩,先付两年的租金,余下的租金于2014年1月5日付。

  “刚租了地的头几个月,合作社建了大棚,种了蔬菜。在2013年时,大棚被台风打坏了,损毁程度严重,紧接着合作社与钟先生就租地面积问题产生了纠纷。”王立说:双方因纠纷一直争持不下,司法所调解也无效,合作社便一直未对损毁的大棚进行修复。到了2014年1月5日时也未续交租金,所以田地一直闲置至今。”

  王立说,因为在规定期限内乙方文昌恒发种养合作社未续交租金,根据合同规定,钟前就现在已可自行处理这片土地,而且司法所现在也无法联系该合作社的负责人。

  发包人:土地应为110亩只种菜几个月

  南海网记者找到了钟前就,他称,这些共约110亩的土地于2012年7月5日租给了文昌恒发种养合作社,至今已两年。这两年来,合作社仅在最初几个月种了瓜菜,之后一直闲置。而且合作社只付了他其中一百亩地两年的租金,四万两千元。余下的十余亩地五千多元的租金一直拖欠未交。

  “合作社拿了政府的瓜菜大棚补贴,却让田地闲置不种菜。”钟前就说,他现在也联系不上合作社负责人,也没有联系方式。

  农业局:领取补贴不种地需退还补贴款

  文昌市农业局吴副局长说,文昌恒发种养合作社已在工商部门注册,持有合法执照,并于2013年领取了瓜菜大棚补贴。

  吴副局长说,该局近期到文昌各镇实地调查发现,的确存在一些合作社或企业向政府申请了瓜菜大棚补贴,但田地却荒芜没有种菜的情况。该局已下文通知这些合作社和企业,令他们在8月1日前复耕复种,届时农业局会派工作人员再次巡视并拍照取证。若不复耕复种,则会要求这些合作社和企业退回先前领取的补贴。

  吴副局长说,文昌恒发种养合作社属个案,因为它是由于和村民在租地面积问题上有纠纷,并一直没有解决,属客观原因令田地闲置,仍需等锦山镇政府做出处理后再讨论补贴款追回问题。

  吴副局长表示,向政府申请了瓜菜大棚补贴的合作社和企业,农业局的工作人员会经常去检查田地的耕种情况,要求他们不能让田地闲置,但不会规定种植数量,因为农业生产也分淡旺季,在淡季种植太多蔬菜商家会亏钱,所以农业局在数量上不做具体要求。

保存|打印|关闭

微博爆调查

新浪首页|新浪海南|新闻|视频|旅游|读图|专题|站点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海南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