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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税局:遭灾有重大损失的可申请困难减免税

A-A+2014年7月15日08:02海南日报评论

  遭灾有重大损失的可申请困难减免税

  本报海口7月14日讯(记者 陈怡 通讯员 乐冰)从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获悉,该局日前发布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因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的,纳税人可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

  地税部门提醒,纳税人申请困难减免税,须提交减免税申请审批表、土地权属证明、经办人身份证件,或代办人(单位)身份证件及委托书。同时根据不同申请情况,提供财务报表、记账凭证、原始凭证、保险公司理赔证明资料等出具的鉴证或认定资料、住建部门出具的房屋损失认定资料等重大损失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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