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为灾后重建工作提供纪律保障
本报海口7月25日讯(记者 张谯星 通讯员 姚嘉 陈浩)为严明纪律,保障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顺利开展,今天,省纪委下发《关于为灾后重建工作提供纪律保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化认识,加强监督,严肃纪律,为全省打赢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当前工作重心已由应急抢险救灾转移到更为繁重的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上来。《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高度,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充分认识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各级政府安排的救灾资金和社会各界捐赠的救灾款物及时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真正用在灾区重建和恢复生产的刀刃上,为灾后重建工作提供纪律保障。
《通知》明确,当前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督促建立健全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规章制度;督促落实受灾群众安置措施;督促执行受灾困难群众救助政策;督促做好社会捐赠资金物资统计和公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