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记者 孙婧)昨日,商报记者获悉,澄迈对外通报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澄迈县永发中学校长、党支部书记颜晓霞因违反“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的规定,近日被给予党纪处分。
据悉,2013年9月中旬,澄迈县永发中学在全省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庸懒散奢贪”不良风气形势下,顶风违纪,购买200多盒月饼,发放给全校70多名教职工。该校校长、党支部书记颜晓霞的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关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明纪律廉洁过节的通知》关于“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的规定,已构成违反廉洁自律错误。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澄迈县纪委给予颜晓霞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