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法规能否拽住乱敲铁锤
约束房屋装修改造管理条例明年实施
专家建议将权利赋予权利人制定更有强制性的法律来约束
如果您的邻居正在装修砸墙,可能危及房屋安全时,您会上前查看、劝止吗?
也许您还在犹豫。不过,明年将实施的《海口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明确指出,如果业主在房屋装修过程中出现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邻居、物业均可查看、劝止。还可向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报告,若不能处理,则交由城管部门处理。
然而,这一条例能否彻底规范装修改造行为,为房屋安全再上一把锁呢?对此,相关专家、学者均称“有点悬”。
文/图南国都市报记者敖坤 实习生王子遥
“胡乱”装修:
或会危及建筑安全
咚、咚……19日下午2点,龙昆南路某小区,一阵砸墙的声音断断续续传来,扰得住户刘维无法午睡。打开门,她发现自己家隔壁正在装修,“他们正在砸门,里面好像还要将厨房拆掉,然后隔出一个小卧室。”
刘维担心这样改动会“影响住房的安全?”刘维不好意思当面去问房屋的业主,于是打电话给物业反应情况。物业回答很简单,“装修难免吵,也不好管。”
不过,对于大多数业主来说,装修都是凭借个人喜好,“很少人会考虑建筑方面的安全,何况大部分业主也没有这方面的知识。”多年从事建筑装修的王和平给记者举了几个例子。
在金牛岭公园附近某小区,一户人要在墙壁上做嵌入式鞋柜,一不小心墙壁打穿,打到了邻居家。王和平说:“邻居担心影响整个建筑的安全,吵着要修复,还要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可这户主不肯。两家僵持着,到现在还没解决。”
市民许女士也曾遭遇过“暴力装修”。前几年,她家楼上装修,“整天砸地板,我就担心天花板会掉下来,提心吊胆的。”物业公司扣除了装修保证金也无济于事。无奈,许女士选择了将房屋卖掉,重新购房,“这样才算省心。”
装修、改造房屋过程中,业主按照个人想法,随意挥动装修铁锤敲敲打打,敲坏墙壁,打空地板的事情时有发生,更严重的甚至影响到整个建筑的安全。这种问题长期存在。
海口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秘书长梁金华称,“物业在监督管理业主装修过程中,力量较弱,有的小区甚至根本就不签装修协议。由此造成的矛盾很多,这就像是一个城市顽疾。我也经常协调这样的事情,很麻烦。”
新规规定:
改造装修影响房屋安全邻居物业可劝止
19日,《海口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正式与公众见面,这被看做是填补了海口在房屋使用阶段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空白。
该条例设立了房屋装修、改造的安全察看制度,明确规定,如果出现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房屋安全利害关系人、物业等有权查看房屋装修、改造,可以劝止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该条例明确列出了七种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分别是:(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二)超过设计标准、规范,增加房屋使用荷载;(三)降低底层室内标高;(四)拆改公共建筑中具有房屋抗震、防火整体功能的非承重结构;(五)违法存放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六)安装设施、设备影响房屋结构安全;(七)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危及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
也就是说,如果出现以上行为中的任何一种,房屋安全利害关系人、物业等均有权查看,并劝止。如果劝止无效,可向房屋主管部门报告,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若不能处理,则交由城管部门处理。
曾经参与该条例初稿起草者、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梁亚荣说,房屋关系利害人可以是房屋的邻居,上下楼的住户,也可以是街道办相关人员,还有正在推行的网格员,他们均有权劝告、制止。
这被看做是该条例的创新点之一,也期望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业主胡乱装修”影响房屋安全现象的发生。
各方疑虑:
“要想彻底解决问题不太现实”
作为海口市第一部房屋使用阶段安全管理的条例,该条例能在多大程度上拽住“胡乱装修”的铁锤呢?
海口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秘书长梁金华并不看好。他指着条例上相关规定说,“不能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果,物业参与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等这些,以前的法律都是有相关规定的。比如,住建部发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因此,对于该条例的施行效果,梁金华表示仍有待观察,最重要的则是要看“相关部门的执行程度”。
该条例被部分评论认为是“新瓶装旧酒”,而在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梁亚荣看来,该条例更多的是“整合”,将涉及房屋安全问题的机构、部门进行整合、系统化,“不过,我们给邻居、物业、街道等人员创造了一个入口,让他们参与进来,这能弥补政府部门覆盖面的不足,也能从一定程度上拽住胡乱装修的铁锤。”
不过,在市民、物业看来,该条例实施起来并不太现实。忍受装修噪音污染、担心墙体改造影响安全的刘维,最终没有跟物业“讲理”,更没有向房屋主管部门反映。站在邻居家的门口盯了会儿,刘维打通了朋友的电话,“我家隔壁装修,我去你家睡午觉吧。”
刘维说:“大家是邻居,别人装修,你去说三道四也不好。”
这样的情况普遍存在。记者采访中碰到的市民大多认为,“人家装修,作为邻居怎么好管太多呢?”
对此物业公司也表示无奈。
很多管理规范的小区都有规定,业主要装修均需跟物业签订装修合同,并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不过,这依然不足以拽住胡乱装修的铁锤。
多年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吴清福说:“有的业主按照自己的想法来,根本就不把装修保证金、装修合同放在眼里。如果我们强硬一点,业主就跟我们闹。如果真的去劝止,也不一定有效。我们物业很无奈,不好管理。”
对此,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梁亚荣的观点是:“从立法效果上来看,要想真正彻底解决问题是不现实的。但是,我们现在立法进行规范,这也是有必要的。这是一个逐渐规范,逐步提高市民意识的过程。”
专家建议:
将权利赋予权利人才能更好解决实际问题
房屋安全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生命和财产安全,不容忽视。然而,海口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依然相对滞后,乱拆、乱改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等房屋安全问题日益增多。据有关部门排查,海口市现有危险房屋面积约2万多平方米。
由此可以看出,《海口市住房安全管理条例》出台实施显得极为必要。
但是,如何才能提升其效率,达到预想的效果呢?
海南省政协委员、律师廖晖认为,一个完善的法治环境,不仅需要好的立法,更需要高效、完善的执法程序,将制定的法律用起来。
廖晖认为,《海口市住房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房屋装修、改造中影响安全的情况下,邻居、物业等可以劝止,这是一种进步,赋予了房屋安全利害关系人以一定的权利,“但是反馈的路径依然是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是城管。这就不是最好的方式了。”
廖晖指出,这是我们的立法思路的一个误区,“总是希望由行政机关,通过行政职能去解决问题。但是这样的效果往往不是最好的,反而会降低行政效率。”
换句话说,城管管理街道等公共区域的事情已显得精疲力竭,“哪儿还有精力再去管人家内部装修的事,再者房屋行政主管部门也就那么几个人,受理投诉能否及时处理也是一个问题。”
如果处理不及时,没有较高的执行效率,这将影响到整个法律的效力。
因此,廖晖认为,最佳的解决途径便是将权利赋予权利人,由权利人主张,我们需要做的是保证司法体系的通畅,同时提高行政执法部门的效率,“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营造出一个好的法治环境,解决现实问题。”
对于物业公司来说,要想真正拽住乱敲乱打的装修铁锤则需要“制定更严格细致的法律法规,用更强制性的法律来约束”,梁金华认为,“只要严格按照装修协议来,如果违反双方就按照法律来办,这也许才能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