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万宁市万城镇纪委对东星村党支部书记陈光川私自为子女大办结婚酒宴一事进行通报批评。
据悉,万城镇纪委多次在全镇党员干部、社区(村、场)两委干部会议上强调严禁镇党员干部借机大办各种宴席,如果确实需要举办宴席,应在宴席举办前10天向镇纪委提交书面申请,并将举办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组成、参加人数
等情况报告镇纪委备案,经镇纪委进行备案登记并批准同意后才能举办。私自举办的,镇纪委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而万城镇东星村党支部书记陈光川,在没有提前向镇纪委申请备案的情况下,私自为子女大办结婚酒宴,经镇纪委调查核实后,对东星村党支部书记陈光川作出诫勉谈话,并进行全镇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