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海南|新闻|旅游|广告服务|惠购|公益

|注册

新浪海南> 资讯 >海南资讯>正文

海口出台重大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办法 最高奖500元

A-A+2014年9月2日08:11中新网海南频道评论

  中新网海南频道9月1日电(林宇)近日,海口消防出台《海口市公安消防支队重大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办法(暂行)》,对2014年8月至11月30日期间投诉举报重大火灾隐患 “有功”的市民进行奖励,奖金最高可达500元。

  为最大限度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消防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作用,海口消防结合本市实际,出台了《海口市公安消防支队重大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办法(暂行)》,进一步推动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发现和消除本市重大火灾隐患的存量、尽最大努力控制增量。重大火灾隐患的举报投诉范围有: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GA653-2006)直接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GA653-2006)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GA653-2006)综合判定要素的。为更快更好地查处火灾隐患,举报人应如实提供消防违法行为、火灾隐患的详细情况。包括:单位名称、地址、有关消防违法行为或者火灾隐患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内容等。海口消防指定专人负责,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接到举报后支队将派出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对所有群众举报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形成火灾隐患群防群治浓厚氛围,重拳打击消防违法行为。

  举报人能够提供被举报对象的具体名称和地址、提供具体的举报内容,有关线索事先未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掌握等,一旦举报的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核查属实,便可获得200-500元的奖金。

  市民可通过电话、来信、来访、邮件等形式举报投诉火灾隐患。投诉中心的举报电话:96119、65230119。投诉邮箱:haikou119@sina.cn。信来访举报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兴丹路2号海口市公安消防支队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完)

保存|打印|关闭

微博爆调查

新浪首页|新浪海南|新闻|视频|旅游|读图|专题|站点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海南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