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海南|新闻|旅游|广告服务|惠购|公益

|注册

新浪海南> 资讯 >海南资讯>正文

海南探索农村金融综合改革 试点文昌澄迈两地

A-A+2014年9月16日06:29中国新闻网评论

  为积极探索海南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新路径,从而推动农村经济建设和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海南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银监会海南银监局、证监会海南监管局、保监会海南监管局五部门联合决定在文昌市、澄迈县开展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9月15日,省金融办联合文昌市政府等相关部门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实施试点工作。

  根据《海南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要求,此次试点初步形成业态丰富、竞争适度、功能互补、布局合理的现代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实力显著提升,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快速发展,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县域及以下网点数不断增加,各类准金融机构、金融中介机构有序发展。2014-2016年,各项贷款余额年均增速保持在超出全省贷款平均增速5个百分点以上,涉农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增速不低于本辖区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新增贷款主要用于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比提升。到2016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比超过65%,新增存贷比超过70%。涉农企业上市融资、债券融资、股权投资等直接融资规模有所突破。

  同时,到2016年末,金融服务室覆盖所有行政村,现代化支付终端覆盖所有行政村和50%自然村。信用村、信用乡镇建设有所突破,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体系,到2016年末,实现试点市县农户和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和查询服务全覆盖;农村市场流通、农产品交易、农村产权登记等公共信息平台基本建成,农村资产评估、担保、评级、拍卖等中介服务不断完善,农村金融市场运行基础性公共服务环境不断优化。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财务健康,内控机制完备,行业自律有效。金融机构拨备覆盖率和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要求,不良贷款率保持在2%以下。

  中国经济网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试点期间,将鼓励民营资本进入海南县域、农村地区金融领域,鼓励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在试点市县依法设立中小型金融机构;发展订单农业贷款,依据农业生产加工链条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开发“公司+农户”等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信贷模式;推动建立金融服务主办行制度,每家县域金融机构至少扶持2-3家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量身订做的综合金融服务。同时,在试点市县积极培育农林牧渔业龙头企业,加大上市培育力度,支持在中小板或创业板申报上市。

  此外在试点期间,试点市县每年将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资金,用于购买或处置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所产生的不良贷款,扶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支持农村征信体系和支付体系建设,开展信用乡镇和信用村建设,实施涉农保费补贴(除现财政支持的14个政策性农业险种外)和涉农贷款担保费用补贴,奖励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涉农企业等。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首页|新浪海南|新闻|视频|旅游|读图|专题|站点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海南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