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海南|新闻|旅游|广告服务|惠购|公益

|注册

新浪海南> 资讯 >海南资讯>正文

国庆加班7天 海口三亚上班族至少拿875元加班费

A-A+2014年9月25日08:10南海网 评论

  如果国庆7天全干活海口、三亚上班族至少拿875.4元加班费

  南国都市报9月24日讯(记者 袁兰)南国都市报记者获悉,10月1、2、3日当天加班的,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按照海口市最低工资标准1120元计算,如果国庆7天不休息,加班费应至少拿875.4元。

  根据规定,2014年国庆节假期从10月1日到7日,共7天。其中前三天是法定节假日,后四天是公休日调休。

  海口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规定,在休息日(公休日)安排工作的,应当安排同等时间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那么,加班工资怎么算?该负责人列出一公式,也就是今年长假期间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分别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额÷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额÷21.75天×200%×加班天数。

  也就是说国庆7天全加班的话,海口、三亚、洋浦经济开发区的上班族至少可以拿到875.4元钱的加班费。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首页|新浪海南|新闻|视频|旅游|读图|专题|站点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海南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