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海南视窗9月28日电(记者李学山)据海南廉政网消息,澄迈县纪委监察局日前对该县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原主任周招畅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2009至2011年,周招畅在担任澄迈县土地储备整理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负责的多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过程中,收受他人贿赂共计19.3万元人民币。澄迈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周招畅有期徒刑六年。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澄迈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并报澄迈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党组会议批准,决定给予周招畅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