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记者从海南省文昌市政府了解到,《文昌市农村农业户居住房屋因2014年第9号、第15号台风受损重建奖励办法》出台,全倒塌房屋:正屋每栋奖励1500元;横屋每目奖励400元(每户最多奖励3目)。
据了解,本办法只适用于因“威马逊”和“海鸥”台风房屋受损,且符合《文昌市农村农业户居住房屋因第9号超强台风受损重建工作方案》中补助条件的补助对象;因灾受损但由政府兜底建设的房屋不享受本次奖励。奖励对象为,按照文昌市委市政府规定的期限内动工建设,且在2014年12月31日前竣工的全倒塌房屋、因灾受损经鉴定为D级危房的受灾户;按照市委市政府规定的期限内动工建设,且在2014年10月30日前修缮竣工的因灾受损经鉴定为C级危房和房屋掀顶面积在70%以上的受灾户。
本办法奖励标准为:全倒塌房屋:正屋每栋奖励1500元;横屋每目奖励400元(每户最多奖励3目);D级危房:正屋每栋奖励1500元;横屋每目奖励400元(每户最多奖励3目);C级危房和掀顶面积在70%以上的房屋:正屋每栋奖励1000元;横屋每目奖励300元(每户最多奖励3目)。(记者王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