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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公安局公务车”肇事3男弃车 督察介入调查

A-A+2014年10月20日08:05南海网 评论

  南国都市报10月19日讯(记者徐培培 实习生杨震)18日深夜,一辆奥迪小车从海口国贸大道向玉沙路右转时,与一辆直行的起亚小车撞在一起。得知奥迪车主坚持报警拒绝私了,起亚车上的3名男子迅速锁车离开。车上一个“海口市公安局公务用车”的通行证引争议,龙华交警、市局督察均来到现场处置。

事故现场事故现场
起亚车上的蓝色通行证 南国都市报记者徐培培摄起亚车上的蓝色通行证 南国都市报记者徐培培摄

  事故发生后

  私了遭拒人员离开现场

  奥迪车司机小杜(化名)告诉南国都市报记者,当时他驾车右转,速度并不快,从后视镜中看到起亚车快速冲过来的时候,已经在努力地靠边打方向,但两车还是撞在一起。事故造成奥迪左侧车头,起亚右后侧面车身中度剐蹭,未有人员受伤。

  19日凌晨1时许,记者赶到现场时,两辆事故车仍停在马路中间,小杜等人拒绝交警拖车离开,理由是,起亚车的司机及两名乘客都不见了。

  小杜称,事故刚发生的时候,起亚车司机一名高个中年男子下车走到一边去,坐在后面的两名年轻男子上前问他“可不可以私了”。小杜认为,按照交通法规,转弯避让直行的原则,自己可能要承担事故的主要甚至全部责任,但是他隐约闻到起亚司机身上有酒气,于是拒绝了私了要求,坚持报警报保险处理。对方见他如此坚持,干脆把车一锁就离开了现场。

  公安公务车?

  神秘通行证引督察介入

  在小杜等知情人士的指引下,记者在现场注意到,肇事的起亚车右前档玻璃下,有一个写着“海口市公安局公务用车”的蓝色通行证。小杜认为,如果这辆车真的是公务用车的话,更应该要听从交警的处理,而在事发后得知报了交警却悄然离开,这是不负责任的行为,也有酒驾的嫌疑。

  接警前来处置的龙华交警大队民警对小杜的说法表示认同,“这样弃车离开,的确有酒驾嫌疑,但是我们要进一步调查。”民警表示,经查询显示,起亚车车牌琼AH100X是登记在个人名下,而不是公安局或其他单位,车主信息不便向外公布。

  接到投诉后,海口市公安局督察部门的民警也迅速赶到现场。督察表示,海口警方登记在册的公务用车名单中,并没有这辆琼AH100X的起亚车。至于是不是警务人员驾驶私车酒驾肇事,他们将继续调查,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将按规定处理。

  至于车内的蓝色通行证,督察表示,他没有见过这种通行证,如果有人冒用,则涉嫌“招摇撞骗”罪,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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