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海口10月31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杨曦)10月31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获悉,海南省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建立了水源地水质例行监测制度,将监测范围延伸至村镇饮用水源地,涵盖市县、镇和村三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
目前,除三沙市外,海南省将18个市县全部27个县城以上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和已划定的197个村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纳入监测范围,对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水质定期开展监测。
其中,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每月监测一次,村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每半年监测一次。另外,海口市和三亚市还在重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实时监控水质状况,为饮用水源地环境监管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