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是海口市两级法院开始实施立案登记制首个工作日,截至昨天,三个工作日共受理立案244件,数量有所增加。

  海口中院副院长李顺华表示,此次立案制度改革是从制度上、源头上、根本上解决“立案难”问题。与以往的立案审查制相比,立案审查制诉讼起点是法院决定立案时,而如今改革后诉状提交给法院时,诉讼就开始了。法院不再对起诉进行实质审查,而是仅对起诉的形式要件进行一般性核对,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这在客观上扩大了法院的受案范围,能够更充分地保护当事人的诉权。海口市区两级法院为了做好立案登记制的工作,都提前做好各项准备,海口中院在做好本级工作的同时,还针对性地对基层法院进行指导。海口两级法院5月4日以来3天共受理立案244件。

  海口中院立案庭庭长蔡红曼表示,与立案登记制同时进行的还有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重新调整。基层法院的管辖案件范围变大,对于当事人住所地均在受理法院所处省级行政辖区的,从诉讼标的额800万元以下变为3000万元以下;对于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受理法院所处省级行政辖区的,诉讼标的额变为2000万以下。这意味着今后基层法院的一审案件将会增加,而中级法院的二审案件也会增加。

  今天下午,海南某混凝土公司法务人员盛先生来到琼山法院,代表公司对长期拖欠工程尾款近100万的施工方提起诉讼,工作人员当场便为他登记立案。盛先生称,自己经常需要到法院立案诉讼,以前有时因为材料不全,就会被退回去,要折腾几趟才能立案。“立案登记制实施后,感觉被体谅了。”盛先生说,现在材料不全法院也会接受立案,同时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和期限,省去许多时间。记者在龙华法院立案大厅看到,为了配合立案登记制的改革,法院早早重新印制了登记立案材料收据和登记立案一次性告知书,对于市民缺漏的材料将以书面的形式一次性告知。

  李顺华表示,实行登记立案制,法院各类案件数量预计会出现不同程度增长,涉诉信访等方面的任务也可能增加。法院将从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改革审判执行机制、完善先行调解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