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充值数额限制消费时间

  小心!预付费卡里的陷阱

  “办理预存卡成为会员,可以享受更多优惠。”各类商家无不以“充值优惠”作为噱头吸引消费者注入资金,而大多消费者抱着这样的心态:“反正要消费,不如充钱进去,还可以享受优惠。”充值卡消费在商家与消费者“你情我愿”的情况下逐渐成为一种习惯,众多市民处处持卡消费。那么,这种消费卡是否真的优惠呢?□南国都市报记者何慧蓉

  办卡有优惠吸引消费者

  “和朋友去看电影,因为在所谓的贵宾厅,一定让办张卡”,于是,刘小姐办了一张海口某电影院的会员卡。几个月后,当刘小姐再次去这家电影院消费时,卡里余额已经不足以支付两张电影票的费用,“只差20来块钱,但电影院不准只补余额,一定要再次充值,一次最少充200”,无奈之下,刘小姐再次充了200块钱。这家电影院很少去,至今,刘小姐卡里的钱还没花完。会员卡限制充值数额,这已经成为很多店的“规则”,涵盖了美发、电影、足底、美容等众多休闲娱乐项目。

  小张在办了一张咖啡屋的消费卡之后,差点遭遇余额被清零的危机。因为平时工作忙,加上是男生,小张并没有太多机会去咖啡屋消磨时光。但当时他架不住老板娘的游说,充了500元。去年下半年,小张收到咖啡屋的短信,称他卡里余额还有240元,希望他或者授权朋友前往消费,否则余额将在2015年1月1日前清零。“我根本没有时间去消费,最后只能给朋友”,对于自己充值的钱被限制消费时间的事,小张有些不满,但又没有时间去理论,最终只能无奈接受。

  在现实生活中,“此卡过期作废” “本卡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等依旧充斥在消费过程中,商家不但在每一次的充值金额上有所限制,有的还限制消费时间,不允许折现、退卡、找零等。更让人担忧的是,海口曾出现的美容院、桌球会所、干洗店等关门事件,也让很多办卡人面临维权难题。

  律师说法:办卡要考虑商家信誉

  那么,在这种消费方式中,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该如何维权呢?

  罗荣律师提醒,办预付费消费卡最大的损失是商家跑路,国内其他城市及海口发生过多起商家收取巨额预付款后就携款消失,造成消费者损失的?消费者在办充值卡时,应考察商家的信誉,是否是新开业、新注册的企业,以及企业规模大小、经营模式是否符合商业惯例,以避免遭遇商业欺诈。

  那么,购买消费卡真的不能退吗?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消费完吗?罗荣律师称,《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因此,商家单方面所称的“不能退卡”并不符合法律规定。至于消费期限的问题,根据《合同法》的约定,在有效期内未使用只能算违约,而且合同是等价交换的,在没有得到相应的商品或服务时不应支付不合理的对价,商家单方宣布过期无效没有法律效力也没有规定,罗荣律师建议,该类问题一般通过消费者协会协商,由商家续期、延期或者退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