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海口5月17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符玲)5月17日,南海网记者接到不少海口市民来电,在查看海口市教育局发布2015年度中小学招生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时,发现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申请就学所需要提供的材料不相同,这究竟是什么原因?

  在《方案》中,南海网记者发现,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就学,租房持续居住时间需满两年,参加海口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一年以上。而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申请就学,租房需持续居住半年以上,且参加海口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半年以上。

  海口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是跟海口招生政策对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倾斜有关。据了解,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申请借读,需按规定提供一些材料用来证明身份:①父、母双方及入学新生的农业户口簿;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③随父、母进城且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证明;④父母在本市的暂住证;⑤父母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⑥父、母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的证明;⑦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