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口严厉查处违法生产经营问题食品行为,学校周边销售问题辣条查!

  近日,本报报道了在海口市琼山第五小学上二年级的小丁,食用校门口马路对面流动摊点买来的辣条后,接连腹泻3天一事。记者昨日(17日)从海口市政府了解到,近日海口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转发了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2015年第5号食品安全消费提示的通知》,要求海口市各区重点覆盖学校及周边商店、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辣条”销售较为集中的场所地区,严厉查处违法生产经营问题食品行为。

  海口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各区各有关成员单位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重点覆盖学校及周边商店、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辣条”销售较为集中的场所地区,增强学校师生对不安全食品的辨别能力,提醒消费者勿购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产品,并严厉查处违法生产经营问题食品行为,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省食药监部门提示消费者,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辣条”,并留存购物凭证,特别是不要在无证摊贩购买此类产品。购买时注意查看包装是否完整,包装标示的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QS”标识、生产厂名、厂址、联系方式等内容齐全;同时,应注意产品有无油脂酸败气味以及油渍渗出问题,如有此类问题切勿购买。鉴于部分“辣条”盐分、糖分、油脂含量较高,建议不要过量食用。消费者如发现购买的“辣条”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或发现违法生产经营“辣条”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