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晓刚)记者近日从市政府办获悉,为加强我市海鲜排档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海鲜排档经营规范体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海鲜排档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我市水果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水果市场经营规范体系,引导和促进水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市政府办于近日发布新修订的《三亚市海鲜排档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和新出台的《三亚市水果市场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海鲜排档实行星级评分,新开经营面积要求200平方米以上

  根据三亚海鲜排档发展现状和信用监管要求,对海鲜排档实行星级管理制度。海鲜排档星级评定工作,遵循分级评价、动态监督、差异化管理和分类指导的原则。由市海鲜排档协会负责组织成立海鲜排档星级评定工作委员会,制定《三亚市海鲜排档星级划分及评定标准》,并负责实施星级的评定及管理工作。星级评定采用半年评分考核,一年授牌,两年复核。考核分值≥90分,评定为5星级经营户;90分>考核分值≥80分,评定为4星级经营户;80分>考核分值≥70分,评定为3星级经营户,考核分值<70分不参加评定。

  与此同时,另有以下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加评选:被行政管理部门查实存在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价格计量欺诈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1次以上(含1次);被投诉、举报且经查实存在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价格计量欺诈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1次以上(含1次);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1次以上(含1次);发生打架、斗殴等事件或者因服务态度恶劣被投诉查实1次以上(含1次);发生食品安全、消防等责任事故1次以上(含1次);存在故意不使用、故意损坏海鲜排档信息化“三大系统”及不上传经营数据的行为1次以上(含1次)。

  另据了解,新设立的海鲜排档经营面积应当达到200平方米以上,加工经营场所功能间布局合理,相关设施配套齐全。对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的不符合城市规划的违法建筑一律不予以审批。此外,政府鼓励社会力量联合兴办大型、集约化的美食节;鼓励兴建布局合理、发展规范、集中统一、有品位、上档次、风格各异、特色鲜明的高端海鲜排档,与三亚精品城市建设相契合。

  建水果市场经济户口进行信用监管,欺客将实行“一次性死亡”

  根据办法要求,各区政府应根据本行政区域的自然条件、土地利用规划和水果产品特点,制定促进水果市场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规划、建立具有一定规模的水果销售示范街区,带动特色水果、无公害水果产品销售,创建水果销售品牌。新设立的水果店(摊)经营场所应布局合理,相关设施配套齐全。对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的不符合城市及行业规划的违法建筑一律不予以审批。

  经营者应当严把进货关,保证水果进货渠道正规;无公害水果销售者应验明无公害水果符合标准的证明及其标示;实行进货查验、台账登记、质量承诺制度,备查台账记录及时、内容完整。按物价部门要求对所销售水果进行明码标价,规范填写标价签,做到“一物一图案、一标签、一标价”,标签上必须注明品名(由农业部门公布的水果名称)、产地、价格、计量单位等,保证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完整,货签对位。经营者必须实行“裸称”制度。经营者销售水果时,一律以水果净重量进行结算,以箱为单位销售水果的,必须打开包装箱称其水果净重量。经营者必须保持柜台干净整洁,分类摆放商品,不同种类但外形颜色相似的水果不能放在一起销售。

  此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水果市场无照经营、短斤少两、以假充真、掺杂掺假、商业贿赂、商标侵权、虚假宣传、未悬挂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未规范使用“水果市场信息化监管系统”等行为进行规范整治。

  采取抽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方式,对水果市场经营者进行抽查;对被投诉、举报、处罚的经营者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对查实存在严重欺客宰客行为的经营者,实行“一次性死亡”,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市场业主、出租场所的业主,或经营者租赁的经营场所存在违法经营行为属实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建立水果市场经济户口,实行信用监管。对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水果店(摊)的股东及负责人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担任同行业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