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海口男子王某,今年27岁,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拘役。刑满释放后,王某不思悔改,为了凑钱见女网友竟持刀抢劫他人。2014年12月25日王某被再次逮捕。近日,海口美兰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王某于2014年10月份通过交友软件认识了广西网友小梅(化名),通过两个月的网上交谈,两个人确定了“恋爱”关系,并约定2014年12月16日在海口见面。

  随着时间的推移,王某既兴奋又发愁,兴奋的是终于要和小梅见面了,发愁的是他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过刑,刑满释放后一直没有找到工作,没有什么积蓄。王某想第一次见女网友不能太寒酸,两个人在一起肯定得花一笔。

  为了凑钱见女网友,王某竟想到了抢劫。2014年12月11日23时许,王某在海口市人民大道旁的地摊上购买了一把水果刀,然后寻找作案目标。王某发现被害人阿娟(化名)独自一人后,便尾随其进入海口海甸三东路某小区内。在该小区的某楼梯口处,王某持刀威胁被害人阿娟,然后抢走阿娟的现金人民币730元、手机一部、手表一块以及手链一条。王某逃至海口海甸四东路一小区后门处时,被随后赶到的公安民警抓获,当场从其身上缴获被抢的人民币730元、手表一块、手链一条及刀鞘1个。破案后,人民币现金730元、手表一块、手链一条已发还被害人。

  海口美兰区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凶器抢劫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2124元,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另外,王某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拘役,有犯罪前科,应酌情从重处罚。近日,海口美兰区法院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