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在敬老院工作28年却没社保

  退休后不知该如何养老

冯金莲南国都市报记者张期望摄冯金莲南国都市报记者张期望摄

  “我干了28年的护理老人的工作,一辈子都奉献给这个敬老院了。”5月26日上午,在海口市长流镇敬老院,今年52岁的护理工冯金莲称,她从24岁开始就在该院工作,但因主管部门一直没有给她缴纳养老金,所以退休了也拿不到养老金。虽然已经过了退休的年龄,她仍在敬老院做护理工作。

  老人在护理岗位一干就是28年

  1986年,冯金莲从广州嫁到海口。当年长流镇敬老院建成,她应聘成为该敬老院的护理工。年纪轻轻的她,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会把这个工作当成一辈子的职业。现在已经52岁的她,大儿子已经大学毕业,小儿子还在上大学。按照相关政策,护理工的退休年龄为50岁,但是今年已经52岁的她,依旧没有退休,仍干着护理工的工作,每天为老人做饭,在敬老院打扫卫生。

  “我几乎没有休息时间,每天都得上班。”冯金莲说,目前长流镇敬老院一共有15名老人,护理工才两名,另外一人为转业军人,年纪比她大一点,两人的主要工作是为老人做饭和打扫卫生。由于老人多,工作人员少,她从1986年开始,几乎就没有休息天。如果哪天家里或是自己有事,不得不让亲戚过来给她顶岗。“老人离不开我啊,他们每天都要吃饭。”

  让冯金莲最伤心的一件事发生在10年前,她的母亲去世,而敬老院里护理人手少,丢不下老人的她,连母亲最后一面都没有见上。现在居住在广州的父亲已经90多岁了,她也无法回去照料。“工作28年,我就回广州看过父母5次,真对不起自己的父母。”冯金莲说,把敬老院的孤寡老人照料好了,把孝心给了敬老院的老人,而她却没有好好为父母尽孝。

  在敬老院护理岗位上的28年,她对工作是一如既往的认真负责,在2014年海口市“敬老院管理年”活动中,长流镇敬老院还被评为文明敬老院,而冯金莲也在此次活动中被评为“爱岗敬业护理员。”

  现在每月工资才830元

  如此尽心工作,冯金莲的待遇却不尽人意。刚刚到敬老院当护理工的时候,每月的工资是60元,后面慢慢增加到100元左右。现在,冯金莲每月的工资只有830元,而且没有任何社保。据记者了解,从今年开始,海口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270元,830元则是4年前海口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我两个儿子,尽管一个已经大学毕业了,但是还有一个在上大学。”冯金莲说,大儿子前几年大学毕业后,由于一直在准备考研,所以还待业在家。小儿子还在上大三,她每月的工资还不够全家的生活开支,供养两个小孩的压力则全压在她丈夫身上。如果她现在离开敬老院,每月领不到一分钱的养老金。冯金莲说,她为照顾其他老人奉献所有的青春年华,自己老了,却只能回到家依靠子女养老,这种状况让她难以接受。近几年,她也向长流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反映过多次,但均没有下文。

  部门回应称:超过了补交社保的年龄

  5月26日下午,记者和长流镇政府分管民政相关负责人取得了联系,该负责人称,冯金莲反映的情况属实,冯金莲属于秀英区民政局聘用人员,其工资并不由他们镇政府发放,他们只是适当给冯金莲给予一定生活补助,比如在敬老院停工食宿。该负责人还称,目前该镇6家敬老院中,镇级敬老院有1家,村级敬老院5家,有管理员8人。这些管理员基本上是从敬老院建院开始进入敬老院工作,工作时间最短的是村级敬老院管理员,但是工作时间也有10多年,这些人每月都只有830元的工资,没有办理任何社保。这一情况,他们在去年已经向秀英区民政局反映了,但至今没有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