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0后男子林某健利用虚假的黄金投资平台,诱骗他人在平台上注册开户并注入资金,后以“交易亏损”、“刷单”、“爆仓”等借口将他人账户内资金骗走。短短5个月,林某健利用以上方法诈骗一名女网友2476000元。近日海口龙华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7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通讯员 崔善红 记者 李美香

  24岁的林某健是福建人,2013年初,施某(另案处理)为实施诈骗筹建了一家公司,随后招聘林某健进入该公司工作,林某健在该公司先后担任业务员、业务主管。2013年2月份,林某健使用网名为“挥之不去的魂”的QQ号(号码:6233742××)伪装成一名叫“唐某”的重庆籍中年男子,并通过网络结识杨某莉,林某健通过伪装的身份与杨某莉聊天并获得杨某莉的信任。随后,林某健向杨某莉谎称自己通过名为“水晶企业”的黄金投资平台炒黄金赚了钱,诱骗杨某莉在他们提供的黄金投资平台上注册并注入资金。2013年4月22日至2013年9月18日期间,杨某莉先后通过网银转账的方式向林某健和施某提供的网络平台账户内转入2476000元。随后,林某健和施某即以“刷单”、“爆仓”等借口造成亏本为由,将杨某莉的钱骗走。

  2014年4月19日,公安民警将林某健抓获。龙华区法院认为,林某健伙同他人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骗取他人2476000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