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有医师资格,但未拿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临高一名女子仍在家中开诊所牟利。一名女子因感冒到黑诊所治疗,却发生药疹。13天后,女子在医院不治身亡。近日,此案被海南二中院终审裁定,诊所经营者唐某因非法行医罪获刑3年。

  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临高女子唐某仍然在家中私设诊所。2006年3月营业后,诊所在开业半年内被卫生局查处三次,虽被行政处罚并没收药品器械,但唐某仍继续非法行医。

  2012年4月2日,女子谢某因感冒到唐某诊所看病,唐某给谢某注射药物治疗。“唐某开出了三瓶针水,我妻子打第三瓶时,严重过敏,没想到最后也没能救过来……”谢某丈夫李某事后称。案发后,唐某赔偿被害人家属2万元。

  据悉,临高法院认为,唐某行为构成非法行医罪。但医疗鉴定部门对致被害人死亡的具体原因和药物无法认定。检方指控被告人非法行医致人死亡,缺乏相应证据。为此,临高法院一审判决,以非法行医罪判处唐某有期徒刑3年。

  唐某不服,提出上诉。近日,此案被终审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