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6月6日中午1时20分许,海榆中线屯昌县境内,3名男生驾乘一辆摩托车迎面撞上一辆客运中巴车,当场身亡。自2014年以来,全省共发生因18岁以下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引发(负同等责任以上)的交通事故138起,造成52人死亡、243人受伤。在这些血淋淋的悲剧背后,不难看出社会对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监督缺失。对此,省交警总队表示将加大对未成年人违法骑摩托车上路的查处力度,同时也呼吁学校、家长、社会共同加入对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监督。

屯昌3名初一男生驾摩托车撞上中巴车屯昌3名初一男生驾摩托车撞上中巴车

  三名初中生骑摩托车撞上中巴车不幸身亡

  6月6日中午1时20分许,海榆中线屯昌县境内,3名男生驾乘一辆摩托车迎面撞上一辆客运中巴车,当场身亡。3名死者都是初一学生,王亮、王丰(均为化名)在屯昌县城红旗中学就读,是同班同学;周俊(化名)在屯昌南吕中学就读。

  6月4日中午11时50分左右,万宁市牛漏镇发生一起惨痛悲剧。一辆摩托车与一辆大货车在万宁市牛漏镇G223国道海口往三亚方向199公里处相撞。摩托车上的2名初三男生随摩托车一起卷入车底当场死亡。

  去年来我省发生多起未成年人驾摩托车交通事故

  据了解,自2014年以来,全省共发生因18岁以下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引发(负同等责任以上)的交通事故138起,造成52人死亡、243人受伤。

  2015年5月30日下午1时半左右,在海口市三门坡镇谭昌村村口发生一场悲剧,3名未成年人骑摩托车与一辆卡车相撞,事故造成这3名未成年人一死两伤。

  2015年5月24日下午,儋州那大镇4名初中生乘坐一辆轻便摩托车去玩,其中吴某骑车,途经龙门路时,一辆小轿车突然从斑马线行驶到对面马路左拐,摩托车刹车不及,前轮直接撞上了轿车的左后车门。导致摩托车后座的3名学生受伤入院,而吴某则当场丧命。

  2014年12月9日晚上7时许,海口15岁女孩小唯,借了一辆朋友的摩托车,偷偷开去上学,哪想途经海口凤翔东路绿色佳园公交站台附近时与一辆电动车相撞,导致电动车驾驶员当场昏迷,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2014年11月14日晚上8时半,临高中学初三学生小桐骑着摩托车,载着另一名初二学生小兵,一起到福山游玩,驶经临高皇桐镇阶模村附近公路时,不慎追尾撞到一辆停在路边的手扶拖拉机,两名学生双双殒命。

  超速安全和法律意识淡薄成主因

  省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分析,造成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发生事故主要有3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超速。骑摩托车喜欢飙车,是大多数学生的习惯。一些学生甚至认为骑摩托车有型、很酷,在同学面前有派,很“风光”;第二,安全意识淡薄。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缺少安全措施,而且多数存在超员情况;第三,法律意识淡薄。绝大多数学生无证驾驶没有牌照的摩托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年满18周岁。大部分中学生均未满18周岁,根本无法考取驾驶证。

  交警呼吁全社会监督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

  省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诸多事故的背后,不难看出社会监督存在缺失,作为孩子监护人的家长,首先应当负起监护责任,教育未成年人不要自行骑摩托车并对此进行监督。据调查,海南一些家长特别是部分农村地区家长,自己本身就对安全掉以轻心,对孩子的安全防范意识也就可有可无了。绝大多数家长在知情的情况下对孩子无证驾车放任不管,甚至主动交待孩子骑摩托车去办事。

  学校是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场所,应加强包括安全意识培养和安全技能训练在内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常规教学计划中,让安全自护意识深入人心。同时,交警部门也将加大对未成年人违法骑摩托车上路的查处力度。

  省交警总队认为,孩子是国家的未来,社会各方有责任也有义务让未成年人健康、快乐、幸福地成长。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学校重视落实安全教育,交警部门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只有相关各方携手努力,才能为孩子撑起未来的安全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