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政府自4月13日起至10月12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六个月的停车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违法设点、违规收费、堵塞交通等问题。昨日记者从海口市物价局获悉,物价部门在对停车场收费秩序进行全面排查整治过程中,发现31家停车场不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已责令整改。

  根据海口市制定的停车场设置标准,整改后的停车场按“四个统一”(统一编号、统一标牌、统一公示、统一标线)设置停车场,按“五个统一”(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收费票据、统一服务标示、统一服务规范、统一监督电话)管理停车场。目前,秀英、龙华、琼山、美兰四个物价监督检查分局于5月27日至5月31日,重点对第一批78家停车场(机动车停车场52家、电动自行车停车场26家)进行收费检查。

  检查发现,执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29家,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5家,执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28家,有16家停车场(点)未收费。31家停车场不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2家停车场明码标价不规范,3家停车场不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37家需要物价报备的停车场,物价局已报备4家,还有33家未报备。

  目前,检查组已责令未明码标价或明码标价不规范的停车场限期整改,在进出口醒目位置标示收费标准,规范明码标价;尚未报备的停车场,责令限期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