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乘客拒绝支付10元车费,就送达目的地一事和出租车司机发生争执后,司机半路甩客并往乘客身上、脸上吐口水。昨日,出租车公司对涉事司机处以罚款200元,责令其停班学习公司制度和法律法规。万宁市交通运输管理所表示将督促出租车公司和司机向当事人李女士道歉。

  交通部门介入调查

  6月11日下午5时许,在万宁市兴隆镇工作的李女士,乘坐琼C8307×出租车返回万城镇。其间,她就送达目的地一事和出租车司机吴×德发生争执,在长丰镇通过牛漏村的三岔路口,出租车司机多次要求李女士下车并支付10元车费,被拒绝后,吴×德多次往李女士身上、脸上吐口水。

  6月14日,记者将李女士的遭遇通报给万宁市交通局卓局长。昨日上午,记者联系上了卓局长,他表示,此事已指派交通运输管理所进行调查处理。万宁市交通运输管理所张所长表示,接到卓局长的办理意见后,他们立即派人进行调查。张所长说,6月11日,吴×德处理争执的方式不妥当,不应该往乘客身上、脸上吐口水。就此事,该所决定:首先,责令万宁市万通客运服务有限公司对当事司机做出严肃处理;其次,督促该公司、司机诚恳向当事人李女士道歉;另外,给予该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年度服务质量考核一项予以扣分;督促工作人员尽快完成调查取证工作,待该项工作结束后,将对出租车公司做出处罚。

  涉事司机受到处罚

  记者随后和万宁市万通客运服务有限公司陈总经理取得联系。陈总经理表示,该公司制定了一套严格的管理、奖惩制度。出租车司机运营过程中,如果和乘客发生纠纷,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应通过正当的法律程序维权,而不应该失去理智,往乘客身上吐口水,恐吓威胁乘客。吴×德和李女士之间发生不快,接到李女士的投诉后,公司介入调查,当事司机吴×德仍然有些不服气,态度不太好,在6月11日下午道歉的基础上,公司要求吴×德再次重新诚恳道歉,以取得李女士的谅解。根据公司的处罚制度,决定对当事司机吴×德做出罚款200元、停班1天接受学习的处罚。

  吴×德随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6月11日下午两人发生争执,李女士在牛漏某中学门口下车时,往他的出租车右车门上吐口水,还有脚踢车门的行为,他气愤不过,就发生了不理智的行为。记者就此问题再次向李女士求证,她予以否认。